索 引 号 | XM00114-34-05-2017-003 | 主题分类 | 工资收入分配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17〕212号 |
生成日期 | 2017-08-11 | ||
标 题 | 关于发布2017年厦门市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根据我市劳动力市场的运作现状和发展需求,我局对我市在岗职工工资水平进行了调查、汇总、分析,形成了2017年厦门市劳动力市场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对有关数据的取得及运用做如下说明:
一、2017年我市部分工种(职位)的工资指导价位以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为基础,数据采集涵盖了全市15个门类、45个大类行业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并从中选择了生产经营正常、工资分配制度较健全的704家企业中的15.8万名职工为样本,通过运用数学统计方法和计算机技术归类汇总分析处理,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标准的界定,经统计计算、修正整理后,取得各工种(职位)的工资指导价位。
二、2017年我市劳动力市场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基本涵盖了我市国民经济各行业通用性、流动性较强的工种(职位),今年发布工资指导价位的工种(职位)增加到415个,并对其中219个工种按不同专业(技术)等级发布相应的工资指导价位。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依据工资指导价位,综合考虑生产经营状况、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以及劳动者的技能素质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和工资水平。
四、用人单位可参照工资指导价位,结合我市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建立合理有序的企业工资决定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附件:1.2017年厦门市劳动力市场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