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5-2018-001 主题分类 工资收入分配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企薪联办〔2018〕4号
生成日期 2018-03-15
标 题 关于印发2017年度厦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度厦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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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35号)要求,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了《2017年度厦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8年3月15日

 

  2017年度厦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35号),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门联席会议)决定开展2017年度厦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启动2017年度厦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2018年4月底前完成。

  二、考核主体及对象

  部门联席会议负责实施考核,具体由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其他履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和拨付职能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落实。考核对象是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各区政府)。

  三、考核内容

  各区政府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指标及分值见“2017年度厦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

  四、考核步骤

  (一)区级自查。各区政府按照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对本辖区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填报自查考核表(附件2),汇总自查相关材料,形成自查报告,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送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二)实地核查。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考核组,在2018年3月30日前赴各区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地核验各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议。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其他履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和拨付职能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区提交的自查报告以及实地核查情况,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对各区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于2018年4月中旬前报市政府。

  考核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规定向各区政府通报,并抄送市效能督查部门和市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与效能督查部门年度绩效评估以及组织部门工作考评挂钩,作为对各区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是推动各级政府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要按时完成自查,提交自查报告,主动配合接受实地核查。

  (二)各区要真实、准确报告本辖区治欠保支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入C级,并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三)各区要按照厦府办〔2018〕3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实施对本辖区街(镇)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

  附件:1.2017年度厦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

  2.2017年度自查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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