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5-2017-005 主题分类 工资收入分配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17〕135号
生成日期 2017-06-06
标 题 关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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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厦统〔2017〕64号),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16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69218元。由于我市目前并未发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实际工作中涉及到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口径仍按往年做法,采用市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69218元,月平均工资为5768元。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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