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6-2020-010 主题分类 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办〔2020〕129号
生成日期 2020-12-30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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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全市人社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集中精力抓好年末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收官,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按照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各单位要把预防为主的要求落深落细落实到位,不断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预案,进一步织牢、织密防护网。

  2、坚持科学精准防控,落实“人”、“物”同防,请各区人社局及各窗口单位对人员密集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健康管理措施,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有序推动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相关处室单位要严密组织各类人才招聘、特别是赴外地招聘等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针对性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3、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请职建处、技师学院严密组织在校人员和离校师生的管理,推动实现主动追踪,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4、持续抓好所属干部职工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习惯。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对“两节”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要进行专题部署,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干部值班、防火防盗等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积极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好对火灾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防办公场所、人力资源市场、学校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发生火灾。

  7、认真抓好内部安全,节前要对内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保密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醒做好假期出行安全、饮食安全。

  8、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常态化组织安全检查和督查,深入细致摸排系统内部风险隐患,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和进行整改。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9、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严肃查处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10、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组织开展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的就业援助,做好农村失地失海农民渔民转产转业技能培训和转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职业培训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找到就业机会。

  11、细致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信访积案要逐个认真研究,把握信访人员或潜在信访人员特点,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化解,切实做好“两节”期间信访工作。

  12、认真做好“爱心厦门”有关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专项救助、企业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活动。

  四、持之以恒落实正风肃纪

  13、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两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带头厉行节俭、文明过节。同时,要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五、统筹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14、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认真谋划明年工作,理清工作要点和思路,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切实做好年终各项检查考评的对接准备工作。

  六、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1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确保节日期间联络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向局值班室(值班电话:5327743)如实上报,不得耽搁延误。局值班室将对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进行检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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