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6-2021-002 | 主题分类 | 和谐劳动关系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1〕46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15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理自由裁量执行标准》(2021年)的通知 |
各区人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因法律法规废改立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政处罚与处理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我局对行政处罚与处理自由裁量执行标准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理自由裁量执行标准》(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与处理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厦人社〔2015〕249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执行前尚未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