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6-2022-009 主题分类 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机构 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6-24
标 题 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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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5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企业与联合会 福建省工商联 关于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91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和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成立厦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小组,组织为三方四部门分管领导,成员为三方四部门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市三方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荐日常工作。  

  二、创建示范项目设置和名额

  我市推荐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2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1个。经研究,由各区从2018-2019、2020-2021年度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名单(详见附件3)中推荐,其中,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各区可推荐1个,由市三方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小组择优向省推荐。

  三、推荐原则

  推荐工作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22〕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要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审核推荐,确保推荐对象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和工业园区。

  四、实施步骤

  推荐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初审报送两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7月前)。各部门要深入基层、企业和工业园区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26号)精神,大力弘扬企业自觉践行社会责任的新时代精神,带动企业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参与积极性。

  (二)初审报送阶段(2022年7月8日前)。按照创建示范标准和程序,各地企业、工业园区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在企业、工业园区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申报(申报材料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企业与联合会 福建省工商联 关于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中附件4、附件5、附件6),其中附件5所涉及的企业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满意度调查,可根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附录B的内容实施,并加盖区总工会或产业工(联)会公章。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于6月24日前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报送拟推荐申报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名单,于7月1日前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申报的企业和工业园区材料。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申报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初审后,于7月8日前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创建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把创建示范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紧紧形成合力,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把好法律规定执行关、职工意见关、部门核查关,高标准完成推荐工作。

  (二)推荐对象条件。创建示范的企业、工业园区应是2019年以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推荐对象原则上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具体条件详见国家创建示范标准。已获得全国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命名的企业和工业园区不再重复推荐。

  (三)按时报送材料。报送推荐有关材料和填报表格,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不要随意更改格式。

  (四)申报典型经验。申报典型经验材料,要求内容翔实、主题鲜明、文字简洁,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联 系 人:李泊之

  联系电话:13666037240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企业与联合会 福建省工商联 关于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

  2.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2018-2019、2020-2021年度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名单

  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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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闽人社文〔2022〕91号+关于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 附件2——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wps
  • 附件3——2018年以来省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