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4-2023-003 主题分类 机关事业人事管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23〕171号
生成日期 2023-08-03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推荐评选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推荐评选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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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社、商务部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处、经发处: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3〕21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市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 

  此次全省商务系统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5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分配我市名额为:先进集体6个、先进工作者14名。经研究,我市按照以下办法进行推荐:各区、自贸区、火炬高新区(以下统称各区)可各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2名。市里从中择优遴选推荐。

  请各区严格按照闽人社表彰〔2023〕21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各单位还需全面查询使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信用平台https://credit.xm.gov.cn)的公共信用报告,将其作为拟参评表彰项目的参考依据。

  二、材料报送

  请各区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联合审核和公示制度,于2023年8月11日前报送评选推荐材料至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具体材料(一式3份,封面单面打印,内容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光盘)如下:《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省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公示表》《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和推荐对象简介及详实事迹材料(简要事迹300字以内,详细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相关材料请自行到福建省商务厅网站(网址:http://swt.fujian.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下的“奖励表彰”栏目下载。

  联系方式:

  1.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张云青

  联系电话:2855740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4楼1423室

  邮编编码:361013

  2.市人社局工资福利与表彰任免处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2853312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商务局

  2023年8月3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表彰〔2023〕21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省商务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商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聚焦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抓招商、扩开放、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激励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加快建设开放强省、外贸强省、引资大省、消费大省,奋力谱写福建商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决定,开展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成立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评选表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省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附件1)。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2.先进工作者: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享受相应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人员、曾获得全省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的人员,除近4年内作出新的突出成绩外,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名额50个,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名额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推动商务中心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受到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3.领导班子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协作、风清气正,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注重领导班子一贯工作表现,近4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

  4.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执行有力,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作风务实,遵守公民道德准则和职业道德,群众评价高。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商务工作政策和业务,勤奋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商务工作新思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商务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

  4.在扩消费、稳外贸、稳外资、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作出重要贡献。

  5.连续从事商务工作4年以上,且近4年来年度考核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的奖励。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制度

  1.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下而上逐级联合审核推荐,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意见。推荐对象应在设区市级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报告及推荐材料报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对推荐程序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情况进行审核,拟定表彰对象,进行省级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开展评选,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重点推荐基层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副厅级或相当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参加评选。受表彰的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表彰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设区市级商务部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推荐处级单位、县处级干部和县级商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各推荐单位应事先与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并将主要事迹上报初审。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表彰活动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部门负责汇总报送本地推荐对象,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办。具体材料(一式3份,封面单面打印,内容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光盘)如下:《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省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公示表》《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和推荐对象简介及详实事迹材料(简要事迹300字以内,详细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相关材料请自行到福建省商务厅网站(网址:http://swt.fujian.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下的“奖励表彰”栏目下载。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省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其他具体奖励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

  1.省商务厅人事处

  联 系 人:张丽静、王清流

  联系电话:0591-86273678、87271355

  传    真:0591-87270255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邮政编码:350001

  2.省人社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联系人:占金洪

  联系方式:0591-87833920

  附件:1.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商务厅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

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工作小组

  组长

  黄河明  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温惠榕  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

  副组长

  黄德智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成员

  罗永生  省人社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林本东  省商务厅办公室主任

  赵晶   省商务厅人事处处长

  赵维玲  省商务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工作小组办公室

  主任

  罗永生(兼)  

  赵晶(兼)

  成员

  王清流  省商务厅人事处副处长

  张丽静  省商务厅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占金洪  省人社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四级调研员

 

  附件2 

全省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或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福州市

  7

  12

  厦门市

  6

  14

  漳州市

  6

  10

  泉州市

  6

  11

  三明市

  5

  7

  莆田市

  3

  11

  南平市

  4

  8

  龙岩市

  4

  10

  宁德市

  5

  11

  平潭综合实验区

  1

  2

  省商务厅及直属单位

  3

  4

  合  计

  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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