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4-2023-007 主题分类 机关事业人事管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23〕202号
生成日期 2023-09-08
标 题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意见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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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根据2023年5月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7〕94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建立面向厦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专项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专项招聘”)工作制度。现就建立健全常态化招聘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

  二、报考岗位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作风扎实,廉洁奉公,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任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或任职所在村(社区)集体获得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含区级及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2)个人或任职所在村(社区)集体获得市直及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含市直及以上部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3)个人被推选为区级及以上层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现任村(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满5年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下派驻任职的村(社区)主干和村(社区)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招聘范围。

  3、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为40周岁(含)以下。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辞退的;

  5、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受到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或发生过重大责任事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考试一般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当年度招聘简章规定的时间规定向所在镇(街)党(工)委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推荐。镇(街)党(工)委审核后,根据综合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考对象。

  (三)加分。对任职期间获得地厅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或被推选为设区市、省、全国的党代会代表或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分别按4分、6分、10分的标准进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最高层次的荣誉为准,一次计值加分,多次、多项荣誉的不予累计。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须于简章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详见附件2)。

  (四)审核。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推荐报考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纪检、法院、检察、综治、公安、安监等部门意见,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分情况在本区公示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定报名人选。

  四、考试办法

  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委托命题、统一确定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总分的50%。考试内容侧重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解决农村、社区基层实际问题的案例。

  (一)考试形式

  1、笔试。一般不设置开考人数比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为卷面分(满分100分)与加分之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1:3(拟聘人数:参加面试人数,以下简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且在1:3比例范围内的人选,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聘人数时,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面试人选的资格、表彰荣誉等材料进行复审,并在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公示3天。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若面试人选由于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若已达到1:3的,不再递补)。

  (三)计分和排序方法

  1、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考试名次排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 1:1(拟聘人数:参加体检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采取以下办法确定排名:

  (1)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列名次;

  (2)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名次;

  (3)若笔试卷面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安排,区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3、考察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察资格。人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发现人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缺席、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5、考察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7〕94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入职聘用

  (一)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和有关镇(街)、建制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结果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在所在镇(街)事业单位,因编制不足无法安排的,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到本区邻近镇(街)事业单位或邻近区的镇(街)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镇(街)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新聘用人员担任村(社区)主干职务任期未满的,原则上可继续兼任到任期届满,期间不领取村(社区)主干职务报酬待遇。

  (四)新聘用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聘管理岗九级;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原则上聘在管理岗十级。也可根据单位岗位结余情况和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条件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五)各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新聘用人员要严格管理、大胆使用,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

  七、组织形式

  (一)面向村(社区)主干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举办,每两年组织一次。可单独组织,也可与其他形式的公开招聘联合举行。

  (二)岗位需求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年初时向各区及所属镇(街)事业单位征集,汇总后商编制部门提出“专项招聘”方案。招聘人数和具体岗位名额分配以当年度招聘简章规定为准。

  八、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及入职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工作意见由厦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1

  厦门市面向优秀村(社区)主干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

  区:

    

 

    

 

  出生年月

 

  近期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彩照(JPG格式,400*500,50K以内)

    

 

    

 

  入党时间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任主干

  累计时间

 

  身份证号码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

  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

  及专业

 

  所在村

  (社区)

 

  现任职务

 

  联系地址

 

  手机号码

 

  报考职位

 

  最高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

  评选时间

  评选部门

      

  等级

  加分

         

  个人

  简历

  及其

  任职

  情况

 

  奖 惩 情 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以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审核意见

  镇(街道)党(工)委

  (盖章)

          

  区组织人社部门

  (盖章)

          

  备注:本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由市、区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各存档1份。证明材料包括经所在       (街道)()委审核盖章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当选证书)、表彰或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附件2

  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办法

  凡在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集体获得与履职有关的市级以上表彰的,以及个人被推选为全国、省、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予以单次择高加分。具体为:

  一、获国家级荣誉的加10分

  1、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含全国劳模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2、被推选为全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二、获省部级荣誉的加6分

  1、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含省级劳模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2、受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表彰的;

  3、被推选为省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三、获地厅级荣誉的加4分

  1、受厦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含市级劳模和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2、受福建省级工作部门表彰的;

  3、被推选为厦门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或代表、委员的得分为准,一次计值加分,多次、多项荣誉的不予累计。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与笔试卷面成绩相加,形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

 

附件3

  厦门市面向优秀村(社区)主干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报考职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职务

  最高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

  考场

  安排

  评选时间

  评选部门

  名称

  等级

  加分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需附电子版。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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