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1-2024-019 | 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4〕253号 |
生成日期 | 2024-10-24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区人社局、税务局:
现将《厦门市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24日
厦门市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重点事项任务分工、省发改委《关于请加紧推动福建省2024年度第二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闽发改体改函〔2024〕5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95号)的要求,由市人社局牵头,市税务局配合推进灵活就业“一件事”上线运行工作,为高标准推动工作落实,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省集成化办理平台,推进厦门市灵活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5个事项的集成化办理,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网查看”,打造灵活就业“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平台,并将结果信息共享至省集成化办理平台,实现数据汇聚和“好差评”对接,提高各部门办理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业务梳理及标准重塑。各责任单位应积极参与省人社厅灵活就业“一件事”推进实施方案编制,组建业务专班,配合开展办理情形设计、业务表单融合,材料清单设置。(完成时限:8月31日)
(二)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根据业务梳理模板,梳理灵活就业“一件事”重点事项办事指南,配合省大数据集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为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完成时限:9月15日)
(三)系统开发工作。各单位配合省大数据公司完成以下工作:1.打通相关业务审批系统,对接相关数据接口。2.业务审批系统按照集成化办理平台相关业务标准进行改造。3.开展省集成化办理平台统一申报页面设计。4.对接智能中枢,实现共享“最多采一次”数据回填。5.开展“三端”(线上端、线下端、自助端)建设。6.开展系统联调。(完成时限:10月15日)
(四)公共能力接入及数据支撑。各责任单位配合省厅梳理灵活就业“一件事”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完成数据共享资源目录挂载。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一件事”申报过程中枢对接、数据复用、电子证照共享调用等工作,为灵活就业“一件事”提供证照材料“免提交”。(完成时限:10月15日)
(五)设立灵活就业“一件事”窗口。推动事项入驻市、区、乡镇(街道)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依托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和统一分发流转,实现“一窗办多事”。(完成时限:10月31日)
(六)上线试运行。灵活就业“一件事”各责任单位配合省大数据公司完成以下工作:1、明确试行期间的问题处置机制。2.分析业务审批系统需具备测试环境。3.测试重点事项办件成效,包括实际用时、收取材料数量、办件数量、好差评情况。4.优化公共能力支撑效果,强化结果数据汇聚。(完成时限:10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和人员保障。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由各部门业务和技术骨干共同组建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专班,通过召开专班会议、视频会议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指派业务和技术骨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有序推进灵活就业“一件事”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二)宣传推广和培训。各责任单位通过各自宣传渠道,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灵活就业“一件事”的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服务推广,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便利。要加强系统内部业务培训,着重加大对基层窗口人员培训力度,大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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