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1-2025-006 | 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5〕49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05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创享厦门”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厦大中专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本营,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着力破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难题,助力优秀创业项目更好成长,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创享厦门”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厦门市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毕业5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在厦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股东;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含30%);
(四)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五)往届市人社局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已获奖励资金扶持的项目及已获得往届省、市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资助的项目不能参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附件1)。
(二)申报人身份证(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实体资格证照(复印件)。
(四)学历相关材料
1.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境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申报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出资材料
1.公司、合伙企业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备案的章程;
3.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六)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
(七)创业项目计划书。
(八)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提供2张以上反映近期项目发展情况的照片,内容包括: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申报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图片要求清晰(分辨率大于1080*960),并附简要说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报名(4月22日前)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可下载附件,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资料,申请材料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按上述明确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增加无关材料,编加目录和页码,封面写明“厦门市优秀项目资助评选申请材料”)后,通过快递或现场提交方式报送至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并将《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报告》(可编辑文档)和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xmcz5205501@163.com)提交报送。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截止时间:4月22日。
(二)资格审核(4月25日前)
依据申报条件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发现申报信息填写错误的需及时反馈申报人予以修正,确保进入评选的申报项目和人员身份符合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
(三)项目评审
1.书面评审(5月23日前)。由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分析评判,考察申报人的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可扶持性。每个项目评委独自评分,最终取5个书面评审专家评委的均值评分作为该项目书面评分得分成绩。依据书面评审成绩,确定前40名作为现场答辩候选项目。
2.实地考察(6月13日前)。对进入候选项目,围绕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信息是否与原件及现场实际信息一致、创业实体是否正常经营、创业实体生产经营状况及相关台账资料,是否存在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行为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现场答辩资格,空出名额按书面评审成绩替补。
3.名单公布:候选项目经实地考察通过后,确定入围答辩项目名单,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前项目申报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联系组织方反馈,由组织方统一安排复审。
4.答辩评审(7月):对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评审专家通过现场路演答辩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团队构成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确定20个拟资助创业项目。
(1)答辩模式:现场答辩采取“6+6+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6分钟,1分钟打分。在路演和提问环节分别进行倒计时提示,时间到即进入下一环节。
(2)答辩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答辨项目的顺序,比赛当天签到进场发放号牌。
(3)评审说明:答辩前由主评委组织评审说明会,就评审标准、打分流程、路演提问等环节进行讲解说明。
(4)评分方式:共7名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最终得分,并以得分高低(得分成绩相同时,依据书面评审成绩确定,前两项成绩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研定。)依序确定对应奖项等次。
(5)成绩公布:答辩结束后,现场公布答辩成绩,并由答辩选手签字确认。
5.结果公布
拟资助项目将在市人社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行文予以确认公布。
四、资助等级
依据项目答辩评审最后成绩排名顺序,评选一等资助项目2个、二等资助项目4个、三等资助项目6个、四等资助项目8个作为2025年度市级资助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个、8万元/个、5万元/个、3万元/个的资金扶持。活动结束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资助工作是助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二)做好项目申报。各有关单位要广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创业项目积极参与,广泛征集各类优秀创业项目。
(三)加强后续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活动成效。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和风险投资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并为优秀项目提供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以此为契机,选树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为资助优秀项目常年提供创业指导专家服务,推动创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92-5205501
电子邮箱:xmcz5205501@163.com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03室
附件:1.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材料清单
2.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