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1-2025-016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文 号 厦人社〔2025〕114号
生成日期 2025-06-12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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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名单和开展2025年评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1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闽人社函〔2025〕123号规定,我市可推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不超过2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以上名额均包含属地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

  优先支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提升中心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需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支持从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培育和推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评审程序

  市人社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遴选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在官网公示后,向省人社厅、财政厅报送。省属、央属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及时向我市人社、财政部门申报。各相关部门需科学把握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审纪律,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附宣传视频光盘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市人社局。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2)一式六份、申报项目情况表(附件3、4)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装订简单简洁。拟推荐单位经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并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5328021(市职鉴中心)、2853281(市人社局职建处)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项目情况表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情况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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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厦人社〔2025〕114号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