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M00114-34-01-2025-023 | 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5〕245号 |
| 生成日期 | 2025-12-02 |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作室有效运行,进一步发挥工作室在高技能人才授艺带徒、创新创造、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我局拟于2025年12月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2-2024年我市新建设的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评估内容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运行效果评估工作,评估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室规范运作情况,包括工作室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情况,工作室各项制度的运行效果,建设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技术创新攻关情况,包括工作室主导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攻关突破等成果,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三)授艺带徒情况,包括师带徒和传帮带工作开展情况,技能技艺的传承辐射效应,为社会培养技能人才的贡献等。
(四)宣传推广情况,包括对外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参加或指导徒弟参加校企合作业务、职业技能竞赛、技能大师“三进”等活动的情况,以及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工作室和领办人开展技能领域宣传的情况等。
三、评估安排
评估采取自查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评估为工作室领办人根据近年工作室运行情况,提交运行总结报告、自评表及佐证材料;实地评估为市人社局按“双随机”原则,抽取不少于10%的大师工作室进行实地评估,评估方式主要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项目评分。
(一)自查阶段(12月9日-12月21日)
各有关单位对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评估,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表》(附件1),收集梳理工作台账与佐证材料,形成书面工作总结(附件2),于2025年12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邮箱。
(二)评估阶段(12月22日-12月24日)
市人社局根据各技能大师工作室自评情况,组织人员对各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实地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
市人社局根据自查材料及现场评估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各工作室根据评估意见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并上报整改结果。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及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要充分认识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配合做好省级、市级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评估工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展开深入剖析,精准定位问题根源与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确保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与运行得以优化提升。
联系人:周昕磊
联系电话:0592-5328021
电子邮箱:xmkwk@163.com
附件:1.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总结(模板)
2.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