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1-2026-001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26〕3号
生成日期 2026-01-07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总工会关于申报2026年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总工会关于申报2026年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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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助力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打造我市竞赛品牌,提前谋划备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根据《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人社规〔2022〕2号)和《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工〔2025〕13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6年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分类

  (一)职业技能竞赛

  职业技能竞赛主要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依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工种)和国家职业标准设置赛项,分为市级一类竞赛和市级二类竞赛。

  市级一类竞赛是指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主办或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的全市性、跨行业的竞赛,优先考虑契合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要且我市已举办过的竞赛项目(附件1)。市级二类竞赛为市级行业单位主办或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的竞赛。

  (二)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

  1.职工劳动竞赛

  职工劳动竞赛由市总工会牵头主办,主要按赛事内容分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建设、重要活动筹备和主题专项行动四大类别:

  (1)重大发展战略是指围绕党政提出的全局性、战略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原则上应分赛区、分主题、分内容、分时间组织,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发展和科技进步;

  (2)重点工程建设是以“六比一创”(比工程质量、比工程进度、比安全生产、比技能创新、比文明施工、比科学管理、创精品工程)为主要内容,促进项目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确保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

  (3)重要活动筹备主要针对各个重要节点、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进度攻坚、服务保障、安全责任、宣传教育等领域的竞赛活动;

  (4)主题专项行动是以争创“五一先锋号”、“安康杯”劳动竞赛、“节能减排”立功竞赛、班组长大赛等为主要形式开展的专门性竞赛活动。

  2.职工技能竞赛

  职工技能竞赛主要按赛事内容和组织模式分为四大类别:

  (1)职工综合性技能竞赛是指市总工会单独主办或联合市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市性非获取技能等级证书的竞赛;

  (2)数字工匠技能竞赛是指市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全市数字经济领域职工技能竞赛;

  (3)区域性技能竞赛是指市总工会联合市外其他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技能竞赛或技能交流竞赛;

  (4)省级竞赛厦门选拔赛是指省总工会单独主办或联合有关部门主办的全省性竞赛厦门区域选拔赛。

  职工综合性技能竞赛中与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的项目,同时作为数字工匠技能竞赛项目;符合省级技能竞赛选拔要求的,可同时作为市级选拔赛。

  区(产业)级技能竞赛主要开展综合性技能竞赛、区域性技能竞赛等。

  二、组织单位条件

  (一)职业技能竞赛

  职业技能竞赛的承办单位应为依法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3.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4.有完善的竞赛实施方案、竞赛规则、评分方法和标准;

  5.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6.具有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检测仪器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等保障措施;

  7.举办竞赛的职业(工种)应为竞赛承办单位的主营(主责、教学)的职业(工种);

  8.近五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

  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主办单位应为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等;承办单位须为区(产业)工会、市级事业单位、市级行业协会,或在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等。协办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工会组织健全;

  2.有与赛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人员和专家队伍;

  3.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4.能够提供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等保障;

  5.承办竞赛项目(工种)应为承办单位的主营(主责、教学)的项目(工种);

  6.近五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7.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原则上应设立满三年且近三年按时完成年报。

  区(产业)级竞赛活动的组织单位条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参照执行上述要求。

  三、立项标准

  竞赛项目应立足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原则上应选择技术性强、通用性广、我市从业人员较多、在行业企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项目,对我市产业升级有引领作用,对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有促进作用。优先考虑新职业、新领域、重点民生领域等职业(项目)。

  (一)职业技能竞赛

  1.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按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实施,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按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实施,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项目的参赛队伍及参赛选手要求按具体通知执行;

  2.竞赛活动应面向全市公开接受报名,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5支,同一竞赛组别的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40人;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3支,同一竞赛组别的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人;

  3.申报单位应制定竞赛活动初步方案,包括竞赛内容、竞赛规则、评裁标准和后勤保障等内容;

  4.其他要求按《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人社规〔2022〕2号)执行。

  (二)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

  1.职工劳动竞赛

  (1)竞赛活动主题明确,项目内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活动方案切实可行;

  (2)竞赛活动覆盖行业较广、参赛人员较多,竞赛活动成果可学可看,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3)承办单位具有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条件,制定竞赛活动初步方案,包括竞赛内容、竞赛规则、评裁标准和奖励方式等内容。

  2.职工技能竞赛

  (1)职工综合性技能竞赛原则上按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实施;

  (2)申报单位应制定竞赛活动初步方案,包括竞赛内容、竞赛规则、评裁标准和奖励方式等内容,竞赛方式至少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3)竞赛活动应面向全市公开接受报名,职工综合性技能竞赛的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5支,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8人,同一竞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40人;区(产业)级职工综合性技能竞赛的参赛选手不少于20人。市级区域性竞赛及省级竞赛厦门选拔赛的参赛选手人数按竞赛计划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按《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工〔2025〕13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流程

  1.各申报单位需立足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分别向市人社局申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向所在区(产业)工会申报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同一项目(工种)的技能竞赛活动两年内不得重复举办,2025年已举办的项目(详见附件2)原则上不纳入2026年申报范围,因赛事选拔等特殊情况除外;

  2.同一单位(区、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除外)申报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原则上一个年度内承办同一类别的竞赛项目(工种)不超过1个;

  3.对不同单位申报的同一工种(项目)的市级技能竞赛活动,经评估后合并或择优纳入年度竞赛计划。

  (二)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申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需提供附件4、7、8,于2月6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材料;

  2.申报职工劳动竞赛项目的单位,需提供附件3、6、7、8,申报职工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需提供附件3、5、7、8,于2月6日前向所在区(产业)工会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材料,各区(产业)工会将辖区内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月1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

  3.除上述材料外,所有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工会)资质证明(单位(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明);

  (2)单位信用报告(可从信用中国获取);

  (3)社会组织近三年年报情况;

  (4)主责主营业务说明等佐证材料。

  4.上述所有材料应于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竞赛计划制定

  各区(产业)工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材料是否齐全、承办(协办)单位是否具备办赛条件、竞赛工种是否与承办单位主责主业相符、竞赛工种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同时,各区(产业)工会需重点推荐市级竞赛项目不少于2项、区(产业)级竞赛项目不少于3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指导本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申报竞赛项目(工种)。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收集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后,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竞赛项目(工种),列入年度市级竞赛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对近三年承办过人社、工会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的单位,在评估时予以优先考虑。因工作安排、赛事选拔等需要调整申报项目的类别、时间、内容的,承办单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区(产业)级技能竞赛活动由各区(产业)工会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经费保障

  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由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给予经费补助;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根据办赛层级,由市总工会或区(产业)工会按相关规定给予经费补助。各承办单位要坚持绿色办赛、节约办赛理念,积极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办赛。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0592-5328021 xmkwk@163.com

  市总工会:0592-2661281

  附件:1.我市2026年度优先列入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项目

  2.我市2025年已举办的技能竞赛项目

  3.厦门市2026年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4.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表

  5.厦门市职工技能竞赛计划申报表

  6.厦门市职工劳动竞赛计划申报表

  7.竞赛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8.竞赛场地设施设备情况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总工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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