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1-2026-004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26〕51号
生成日期 2026-03-26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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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厦大中专院校、创业孵化基地,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厦府规〔2025〕14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工作要求,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通过高质量就业创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6年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厦门市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毕业5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在厦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股东;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含30%);

  (四)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五)申报人、商事主体或创业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列入资助范围:

  1.在往届市人社局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已获奖励资金扶持的;

  2.已获得往届省、市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资助的;

  3.在市级资助项目公示前已进当年度省级创业项目资助公示名单的。

  二、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人身份证(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实体资格证照(复印件)。

  (四)学历相关材料

  1.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境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申报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出资材料

  1.公司、合伙企业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备案的章程;

  3.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六)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

  (七)创业项目计划书。

  (八)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提供2张以上反映近期项目发展情况的照片,内容包括: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申报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图片要求清晰(分辨率大于1080*960),并附简要说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申请表》和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可下载附件,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资料,申请材料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按上述明确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增加无关材料,编加目录和页码,封面写明“厦门市优秀项目资助评选申请材料”)后,通过快递或现场提交方式报送至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并将《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申请表》(可编辑文档)和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xmjycz@126.com)提交报送。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截止时间:4月30日。申报参加2026年省级项目资助评选的项目,经项目申报人同意后,可同时参加2026年市级项目资助评选,相同部分申请信息材料可从省申报系统中直接获取,不再重复提交。

  (二)资格审核(5月中旬)

  依据申报条件对报名参评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发现申报信息填写错误的需及时反馈申报人予以修正,确保进入评选的申报项目和人员身份符合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

  (三)项目评审

  1.书面评审(5月底)。由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分析评判,考察申报人的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可扶持性。每个项目评委独自评分,最终取7个书面评审专家评委的均值评分作为该项目书面评分得分成绩。依据书面评审成绩,确定前80名作为现场答辩候选项目。

  2.实地考察(6月上旬)。对进入候选项目,围绕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信息是否与原件及现场实际信息一致、创业实体是否正常经营、创业实体生产经营状况及相关台账资料,是否存在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行为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现场答辩资格,空出名额按书面评审成绩替补。

  3.答辩入围名单公示(6月下旬):候选项目经实地考察通过后,确定答辩入围项目名单,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前项目申报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联系组织方反馈,由组织方统一安排复审。

  4.答辩评审(7月):对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评审专家通过现场路演答辩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团队构成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确定40个拟资助创业项目。

  (1)答辩模式:现场答辩采取“6+3+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1分钟打分。在路演和提问环

  节分别进行倒计时提示,时间到即进入下一环节。

  (2)答辩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答辨项目的顺序,答辩当天签到进场发放号牌。(根据答辩时间计划,每天按顺序安排答辩项目。)

  (3)评审说明:答辩前组织评审说明会,就评审标准、打分流程、路演提问等环节进行讲解说明。

  (4)评审规则:共7名评委现场独立打分,每个项目路演答辩完毕后,选手退场,由评委进行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初评得分,待所有参评项目路演答辩完后,由主评委组织7名评委对所有初评预打分成绩进行综合评估确认,最终确定参评项目答辩评审成绩。以参评项目答辩评审成绩排名(得分成绩相同时,依据书面评审成绩确定,前两项成绩均相同时,由答辩评审小组研定。)依序确定对应奖项等次。

  5.结果公布

  拟资助项目将在市人社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行文予以确认公布。

  四、资助等级

  依据项目答辩评审最后成绩排名顺序,评选一等资助项目4个、二等资助项目8个、三等资助项目12个、四等资助项目16个,共计40个项目作为2026年度厦门市资助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个、8万元/个、5万元/个、3万元/个的资金扶持。活动结束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资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市政府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助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二)做好项目申报。各有关单位要广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创业项目积极参与,广泛征集各类优秀创业项目。

  (三)加强后续服务。一是加大评选活动宣传力度,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活动成效;二是选树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引导创业导师服务团与资助项目进行结对帮扶,为资助项目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推动创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推荐市级资助项目参加省级资助项目评选活动,省、市资助政策可叠加享受。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落地服务;四是在2026年创业项目推介会暨资源对接会活动中,对获得资助项目颁发证书,并进行展示推介;五是入围路演答辩的项目及近5年内在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含省级、市级资助)活动中入围路演答辩或决赛的项目企业纳入“优质项目培育库”,符合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条件的,可优先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助力项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六是将资助扶持项目纳入创业服务成效跟踪系统,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92-5205501

  电子邮箱:xmjycz@126.com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03室

  附件:1.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材料清单

  2.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申请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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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厦人社[2026]51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