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1-2026-009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26〕108号
生成日期 2026-05-29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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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区人社局:

  为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领军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29号)、《中共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厦委人才〔2024〕1号)和《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厦人社〔2025〕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2026年,我市计划遴选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20个,其中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相关职业(工种)比例不低于遴选建设总数的70%,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类比例不低于遴选建设总数50%,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比例不超过遴选建设总数的20%。

  (二)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为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遴选范围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依托技能含量较高、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领办或创办。重点支持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训等场所。

  (二)申报职业(工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中第四、五、六大类职业(工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命名的与技能技艺相关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代表性项目。

  (三)已是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再纳入遴选范围。近3年依托同一家企事业单位已建设3个以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其余每家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

  三、申报条件

  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厦人社〔2025〕209号)申报条件的(文件查询网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xm.gov.cn“政务公开”栏目),可申请参加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建设。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选择其一,勿重复申报)。央属、省属在厦单位、在厦各技工院校直接向市人社局提交。各部门对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

  (二)综合评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组评审。   

  (三)项目公示。拟建设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名单公布。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名单。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确保真实、完整、规范。材料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或补充。

  (一)申报材料目录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例(详见附件2)

  (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

  (四)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组成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4)

  (五)2026年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5)

  (五)申请报告(按附件1要求撰写)

  (六)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6)

  (七)其他佐证材料(按附件1要求提供)

  (八)工作室宣传视听资料(按附件1要求提供)

  六、经费保障

  被遴选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给予8万元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徒培训、设备耗材购置、外出研修交流、专家教师聘请、竞赛集训指导、技能宣传推广等,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使用完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所在单位要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七、其他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社局应突出质量、实效和贡献导向,充分考虑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和技能方面的工作业绩等因素择优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社局推荐的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类工作室占比不低于50%,同一单位推荐的职业(工种)原则上不可重复。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7月3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辖区人社局;央属、省属在厦单位、在厦各技工院校请于同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

  (三)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推荐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材料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或补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市人社局有权追回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并将信息纳入诚信管理,2年内不得申请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本通知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遴选建设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92-5328021、0592-2853282,邮箱:xmkwk@163.com)。

  部分受理单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592-5328021  

  0592-5526658  

  市教育局:0592-2667858  

  市工信局:0592-2896830  

  市国资委:0592-2858589

  市商务局:0592-2855738

  市文旅局:0592-5371912

  市农业农村局:0592-5727116

  市总工会:0592-2661281

  思明区人社局:0592-5029362  

  湖里区人社局:0592-5655943 

  集美区人社局:0592-6213812  

  海沧区人社局:0592-6051626

  同安区人社局:0592-7316707

  翔安区人社局:0592-7889785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及填报要求

  2.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例)

  3.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4.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组成人员情况表

  5.2026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6.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信用承诺书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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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厦人社〔2026〕108号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