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7-2021-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办综〔2021〕1号
生成日期 2021-01-11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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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署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落实行业防控疫情责任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2号)、《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厦指防控组〔2021〕1号)精神,现就全市人社系统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降低人员感染风险。各单位要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所属人员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出门、不聚集”等防护措施,注意科学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提倡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尽量减少不必要非急需跨境旅行,鼓励所属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严格落实“五有”防控要求,严守疫情防控底线。各单位要对照“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要求,积极构建完善的疫情防控体系,强化人员健康动态监管,过细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要求,确保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严格落实单位防控责任,减轻群体防控压力。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员工根据工作情况和个人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大家尽量在工作地过年或错峰返乡返岗,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为节日加班人员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各类会议、文体活动、人才招聘等人员密集型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或视频形式,线下活动要严格控制人数,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等有关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感染事件。技师学院和各类技工院校要优化调整放假、开学时间,倡导在校师生在厦过节,错峰安排人员离校返校,做好节假日留校人员的管理服务,密切关注离校人员在外动向,对返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要做好延期返校线上教学预案。

  四、严格落实行业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要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用工和2021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形势,广泛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严密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积极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及时受理“两节”期间劳动争议,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五、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强化防控工作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外出必须按照规定事先报批,并保证至少有一名在本地值守。要根据单位实际和工作特点,修订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做好隔离场所等规范管理。要加强对春节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检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全市人社领域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

  当前,正值病毒新活跃期、人物同防叠加期,新的风险挑战层出不穷。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严峻性以及防控失守的危害性,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强化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慎终如始落实主体责任,分级分类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落细落实落到位。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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