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7-2021-0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21〕233号
生成日期 2021-12-14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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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近期多地发生多起火灾事故,我市火灾防控形势也较严重。为加强冬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季办〔202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1〕28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21〕17 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做好即日起至2022年2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坚强领导,精准防范,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局系统始终保持安全稳定良好态势。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要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责任制,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1.坚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仔细分析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和部署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2.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消防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具体工作。

  3.健全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及时修定火灾应急预案,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及时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针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和防火演练。

  (二)深入开展火灾防控隐患大排查

  要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范》,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走过程、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1.突出排查重点。要巩固深化今年开展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行动成果,突出机关办公场所、学校、人才招聘场所、档案库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排查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动用明火、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

  2.紧盯重要节点。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全省“两会”、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大活动期间,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绝对安全。

  3.抓好隐患整改。要推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逐幢建筑、逐个场所、逐间房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重点针对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配置是否到位完好有效,指示标志是否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到人等进行排查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和进行整改。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以普及冬季防火、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疏散知识为重点,全面普及宣传预防责任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免费消防培训、设置消防公益宣传、张贴消防知识单张等多种形式,真正让干部职工和学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自防自救本领。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要针对性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学习,特别是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重点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做到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

  3.深化消防安全教育。要监督指导在厦的各类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突出以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技能为核心的课程,安全教育培训时长由各校结合专业教学时长确定。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局结合局系统实际,研究分析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拟制下发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各单位对照制定方案措施、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部署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局机关及所属各事业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局机关各处室和各事业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局办公室、职建处、人才处等处室,要按照职责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民办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检查问责。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机关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发现单位消防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甚至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相关情况于2022年1月17日、2月17日、3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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