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7-2021-0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21〕235号
生成日期 2021-12-15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技工院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技工院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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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工院校:

  当前距寒假“收官”仅剩一个多月,各类教学研学竞赛活动处于高峰,校园安全监管压力大。各院校要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底线意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抓实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安全顺利收好尾、新年度工作高效有序起好步。

  一、提高思想认识,守住安全底线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到办学活动全过程。各院校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实现安全工作责任层层传导,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终端落实。要加强师生《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形成全员守安全的群防群安意识。

  二、紧盯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

  一是要加强学生心理建设。近期相关院校先后出现学生打架滋事情况,要通过心理辅导、体育锻炼、竞技比赛和团队建设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生活方式,有效调节个人情绪,营造班级团队和谐氛围,共建团结奋斗校风。二是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方案及厦门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加强冬春防火安全,落实学校隐患排查制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备、重要部位设置醒目标志、楼梯走廊等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要及时清理楼梯过道和房前屋后、管道井等场所的可燃杂物;清理各种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要防范使用劣质充电器对无人看护的手机设备充电;清理私拉电线、违规大功率电器、老化液化气阀门、非法瓶装液化气;要把清理“三合一”场所等整治项目作为安全隐患整改的重点。个别院校要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三是加强燃气使用安全。要加强燃气管道巡查排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请专业部门进行整改,要督促校内餐饮部门规范使用管道(瓶装)燃气,严禁购买黑气,要定期对使用燃气阀门、软管等重点设备进行排查更换,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四是加强校园交通运输方面。要坚决杜绝涉嫌危险驾驶,发现接送学生机动车违规超载、驾驶及乘坐人员未带安全帽等违规情况,及时纠正。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文明驾驶意识,提醒家长、教育学生禁止乘坐超员超速汽车,并主动举报此类违法行为。要加强校门口值日导护,保安、带班领导和值班老师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疏导工作,防范发生伤人亡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五要规范学校网络(校园网)电教中心管理。做好网络舆情监控,防止不良信息传播,杜绝学生通过网络涉黄涉赌。要积极开展防范黑恶势力、毒品预防等安全管理相关法治教育,引导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保护个人信息,增强学生识黑识恶和安全防范意识。要坚决杜绝学校师生利用互联网贩卖他人信息的犯罪行为。

  三、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

  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风险预防机制,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工作。要细化完善应对机制和处置机制,构建应急队伍,制定安全预案,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防火、防汛、防震、防恐防暴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即、有效处置。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校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领导驻守,保持通讯信息通畅,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与属地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校园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五、健全安全机制,开展安全评估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26号)要求,各民办技工院校主动与具备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对校园安全每年最少进行1次评估,并严格按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落实整改,可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请各校按照文件精神,抓紧对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并在2022年6月前组织落实,市人社局将于7月份对评估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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