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2-047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专技〔2022〕3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08 | ||
标 题 | 关于确认陈春晓等2人药学专业(非临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根据《关于批准确认杨志强等18位同志药学专业(非临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社批复〔2022〕341号),确认由省药学(非临床)专业副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的陈春晓、张燕惠等2位同志药学专业(非临床)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6月18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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