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4-065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4〕246号 |
| 生成日期 | 2024-10-18 |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 申报工作的通知 | ||
自贸区、火炬高新区,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进一步推进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实施意见》(厦人社〔2020〕119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十一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台湾高层次人才,分为台湾特聘专家、台湾特聘专才两类,申报条件如下:
(一)台湾特聘专家申报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6月前在职在岗且已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其中属中层管理类人员需已工作满2年。
2.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月均薪酬需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倍以上,其中属事业单位聘用的需达到3倍以上。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数据的通告》,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126571元,月平均工资为10547.58元(下同)。
3.遵规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境内外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层职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2)在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
(3)在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中起重要作用,有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核心技术人员;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在同类别中优势明显或能填补行业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科技创业人才;
(5)台湾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专家;
(6)在两岸产业对接、重大项目合作等方面起主要作用、有重要影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4.对上一年度主营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8家集成电路企业(即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厦门紫光展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美日丰创光罩有限公司)给予2个台湾特聘专家自主认定名额,由用人单位直接推荐做出突出贡献的台湾人才入选,推荐人员需满足上述台湾特聘专家申报条件。
(二)台湾特聘专才申报条件
1.遵规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的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前在职在岗且已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
3.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月均薪酬达到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月平均工资4倍以上(以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
三、申报评选流程
第十一批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实行全程网办,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填报上传,要求如下:
(一)申报。台湾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后在线申报,《申报表》需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敏感信息可脱敏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在线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工作,提交审核。
1.申报途径: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评审”进行申报工作。
(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2.申报材料(在线上传JPG或PDF格式的原件):
(1)《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表》,在线填写后打印,需要申请人签字、单位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
(通富微电子等8家集成电路企业,若有按特设岗推荐申报台湾特聘专家的,需在单位意见中特别标注“特设岗位人员”)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劳动合同,需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含续签合同);
(4)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记录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
(5)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报台湾特聘专家的,还需提交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任职证明等;
(7)用人单位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
(8)持有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照的人才可同时申请对台职业资格采认。
(二)审核。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三)评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采取现场答辩和审阅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选拔。
(四)确定。评审结果经研究确定并报市委人才办后,对入选人才颁发《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核实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同一台湾人才连续两次申报未入选的,之后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入选同一类别的不再重复申报;入选台湾特聘专才后,符合晋升台湾特聘专家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台湾特聘专家。
(三)请各区(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单位,并组织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联系人:蔡婷婷,2853303
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15
邮箱:xmlsjzjc@163.com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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