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5-054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5〕147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22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
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项目实施办法》(厦委人才办〔2025〕17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十二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台湾高层次人才,分为台湾特聘专家、台湾特聘专才两类,申报条件如下:
(一)台湾特聘专家申报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5月前(含)在职在岗且已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3个月。
2.2025年5月至7月期间月均薪酬需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倍以上,其中属事业单位聘用的需达到3倍以上。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数据的通告》,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131544元,月平均工资为10962元(下同)。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在境内外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层职务两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2)在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
(3)在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中起重要作用,有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核心技术人员。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在同类别中优势明显或能填补行业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科技创业人才。
(5)台湾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专家。
(6)在两岸产业对接、重大项目合作等方面起主要作用、有重要影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4.对上一年度主营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8家集成电路企业(厦门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元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宏芯创电子有限公司、厦门美日丰创光罩有限公司、厦门紫光展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士兰明镓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给予2个台湾特聘专家自主认定名额;对于上一年度主营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的5家集成电路企业(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给予4个台湾特聘专家自主认定名额,由用人单位推荐作出突出贡献的台湾人才,被推荐人员需满足上述台湾特聘专家申报条件。
(二)台湾特聘专才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为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的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5月前(含)在职在岗且已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3个月。
3.2025年5月至7月期间月均薪酬达到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月平均工资4倍以上,其中属事业单位聘用的需达到3倍以上。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9月10日止。
三、申报评选流程
第十二批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实行全程网办,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填报上传,要求如下:
(一)申报。台湾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后在线申报,《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表》(系统生成)需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敏感信息可脱敏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在线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工作,提交审核。
1.申报路径: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评审”进行申报工作。
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2.申报材料(在线上传JPG或PDF格式的原件):
(1)《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表》,在线填写后打印,需要申请人签字、单位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其中,厦门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等13家台湾特聘专家自主认定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需在单位意见中对拟自主认定的人选标注“拟自主认定人员”;
(2)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劳动合同,需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含续签劳动合同);
(4)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记录时间为2025年5月--7月,所得项目仅限用人单位核发的工资薪金所得;
(5)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报台湾特聘专家的,还需提交展示个人教育经历(含学历学位)、从业经历(含任职情况)、工作业绩等内容的PPT,并附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任职证明等;
(7)用人单位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
(二)审核。市人社局审核。
(三)评审。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评审环节。市人社局组织专家采取现场答辩和审阅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选拔。
(四)确定。评审结果经研究确定并报市委人才办后,对入选人才颁发《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应严格核实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自第十二批起管理期为3年,从入选当年度起算,期满不再享受相应补贴。期满后,已入选台湾特聘专才的可凭新业绩成果申请晋升台湾特聘专家,晋升需经过评审,不适用企业自主认定。
(三)请各区(开发区)协助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单位,并积极发动辖区内台湾人才申报台湾特聘专家(专才)。
五、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2853303
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15
邮箱:xmlsjzjc@163.com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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