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5-067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5〕164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08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举办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提升婴幼儿照护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选拔高技能人才,促进厦门婴幼儿照护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5年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厦工〔2025〕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机关事业工会联合会
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为确保本项目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成立专门监督仲裁工作组和技术工作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组委会技术工作组设在市人社局。具体组成如下: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王 萍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工会主席
副主任:吴目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刘义平 厦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委 员:丁松柏、林娜珍、代 翔、沈 岚、吴靓靓、苏振川、叶沅宁
为加强本次竞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竞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二)竞赛执委会
主 任:林清国 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黄晓梅 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会主席
李月好 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委 员:柯 勐、林耀敏、黄文宏、黄冬青、陆伊、林惠珍
执委会下设综合部(组)、赛务部(组)、技术部(组)、申诉受理部(组)、后勤保障部(组)。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林惠珍、柯勐,联系方式:0592-2026037,2036709。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二)竞赛标准
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要求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试题可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技术专家组命题;操作技能竞赛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试题由技术专家命题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厦门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进行命制。
(三)参赛条件
1.参赛选手应持有对应竞赛项目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参赛;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3.本次竞赛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5支,参赛选手原则不少于40人,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8人,参赛队伍和参赛人数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开赛,报名人数超出规定人数上限的,根据实际情况举办预赛(预赛前将预赛方案上报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备案)。
(四)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至9月26日18:00(可个人报名或单位统一报名)
2.报名地点:厦门市医学交流与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37号民盛大厦507)
3.报名材料
(1)选手《报名表》1份;
(2)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选手证书及职称复印件1份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4)各参赛队将汇总表及选手报名表(附件1、附件2)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582322769@qq.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竞赛报名,审核确认后纸质文档寄送至厦门市医学交流与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37号民盛大厦507);
4.咨询电话:0592-2026037、2036709
5.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技术工作组、裁判组参赛的交通、食宿和保险等费用,由竞赛承办单位承担;参赛选手及其他参赛人员的交通、食宿和保险等费用自理,由派员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
(五)技能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9:00-12:00,14:30-17:30
2.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1.理论考核时间:10月11日,地点:厦门市思明早教中心(思明区湖滨南路609号)
2.技能决赛时间:10月18日,地点:厦门市稚苗幼儿园(思明区西浦路47号)
3.本赛项为个人赛,初赛人数控制在120人以内,理论考试前30名进入技能决赛。
三、奖励办法
(一)获奖人数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15%,最多取前6名,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第1名选手奖励5000元/人,第2-3名选手分别奖励4000元/人,第4-6名选手分别奖励3000元/人,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二)本次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厦门市行业工匠”,由市人社局认定为“厦门市技术能手”,并颁发证书,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或认定。
(三)本次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对获得第2-3名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的,最高可晋升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及以上的,不再晋升;其它理论和实操均合格的选手可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已获得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证书不重复颁发。
(四)奖项设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工〔2025〕13号)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规程,或经查实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的,终止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已经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者物质奖励的,给予取消、追回。
(二)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总工会所有。
附件:1.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技能竞赛代表队汇总表
2.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