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5-069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5〕166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08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总工会关于举办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继电保护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促进我市轨道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5年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厦工〔2025〕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继电保护员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厦门市服务业工会联合会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为确保本项目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成立专门监督仲裁工作组和技术工作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组委会技术工作组设在市人社局。具体组成如下: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刘义平 厦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主任:吴目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委 员:丁松柏、沈 岚、周剑锋、苏振川、叶沅宁、曾锦红
为加强本次竞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竞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二)竞赛执委会
主 任:曾锦红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副主任:刘 瑶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主任
徐 越 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陶 云 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余小平 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委 员:林峰云、杨志远、程璐、陈俊颜
执委会下设综合部(组)、赛务部(组)、技术部(组)、申诉受理部(组)、后勤保障部(组)。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盛财,联系方式:0592-2506061、13950012169。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继电保护员
(二)竞赛标准
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要求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试题可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技术专家组命题;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试题由技术专家命题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厦门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进行命制。
(三)参赛条件
1.参赛选手应持有对应竞赛项目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参赛;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3.本次竞赛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5支,参赛选手原则不少于40人,各参赛队可选派8名选手参加,参赛队伍和参赛人数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开赛,报名人数超出规定人数上限的,承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举办预赛(预赛前将预赛方案上报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备案)。
(四)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1日18:00
2.报名地点: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集杏海堤166号厦门地铁园博苑控制中心601室)
3.咨询电话:0592-2506061、13950012169
4.报名材料
(1)选手《报名表》1份;
(2)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选手证书及职称复印件1份;
(4)各参赛队将汇总表及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1、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770444928@qq.com,审核确认后纸质文档寄送至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杏海堤166号厦门地铁园博苑控制中心601室);
5.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技术工作组、裁判组参赛的交通、食宿和保险等费用,由竞赛承办单位承担;参赛选手及其他参赛人员的交通、食宿和保险等费用自理,由派员单位或所在单位承担。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5日(暂定,具体以《竞赛手册》为准)
2.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蔡厝车辆段(厦门市翔安区蔡厝车辆段综合楼)
三、奖励办法
(一)获奖人数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15%,最多取前6名,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第1名选手奖励5000元/人,第2-3名选手分别奖励4000元/人,第4-6名选手分别奖励3000元/人,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二)本次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厦门市行业工匠”,由市人社局认定为“厦门市技术能手”,并颁发证书,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或认定。
(三)本次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对获得第2-3名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的,最高可晋升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及以上的,不再晋升;其它理论和实操均合格的选手可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已获得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证书不重复颁发。
(四)奖项设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工〔2025〕13号)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规程,或经查实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的,终止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已经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者物质奖励的,给予取消、追回。
(二)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总工会所有。
附件:1.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继电保护员技能竞赛代表队汇总表
2.厦门市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继电保护员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总工会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