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5-076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5〕132号 |
生成日期 | 2025-06-23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厦委发〔2017〕16号)和《进一步推进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20〕119号)要求,现就2025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选第七至十一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
二、考核期
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
三、考核程序
考核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止。
考核申报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一)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在考核期内遵纪守法情况、在职在岗及履行职责情况、开拓创新及促进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结果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对象在考核期内薪资所得需与税务局官网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的数额一致。
(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年度考核”进行考核申报工作。若考核期内变动工作或离职的具体操作见附件说明。
(三)审核确定。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及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补贴金额,考核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以下情况不予拨付当年生活补贴:考核期内不在我市继续工作的,考核期内薪酬达不到入选年度要求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情况的。
(四)补贴核发。根据有关规定向考核合格的专家(专才)拨付当年度补贴。
(五)收款确认。用人单位需在收到政府补贴资金1个月内将补贴全数发放到台湾特聘专家(专才)个人账户,并将银行提供的“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通过邮件反馈,逾期未反馈的将暂停该单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年度考核申报实行全程网办,考核表格及相关材料均通过系统填报上传(操作说明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表格。用人单位在线填写考核信息,打印《2025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PDF格式)。
(二)证件。上传《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PDF格式)。
(三)照片。上传2寸彩照(JPG格式)。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个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上传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共计12个月)所得项目为“工资薪资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PDF格式)。
五、有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总结;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真实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工作实绩,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现象。
(二)用人单位和考核对象应如实提供上述考核材料,用人单位应做好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相关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建立有关台账和考核档案,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若有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取消单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已获得政府补贴资金的,相关部门有权追回。
六、联系方式
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蔡婷婷,2853303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15
邮箱:xmlsjzjc@163.com
附件:操作说明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操作说明
一、考核对象工作变动
考核对象于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期间,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的,由新的用人单位在申报系统发起变更后,方可参加考核。为避免原单位提前操作离职,出现重复数据影响新单位申报,请务必为新入职的考核对象及时办理工作变动。
操作路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人员转入→审核通过→年度考核→新申报。
二、考核对象复职
考核对象于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期间,重新入职原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在申报系统中操作后按时参加考核。
操作路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人员复职→年度考核→新申报。
三、考核对象离职
考核对象于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期间离职,由用人单位在申报系统中进行操作,填报离职时间及原因,上传《2025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登记表》即可。请及时提醒离职人员办理工作变更,避免数据重复影响本次申报。
操作路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年度考核→新申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