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5-093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5〕227号 |
| 生成日期 | 2025-11-10 |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及补贴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各区,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人才留厦,加快塑造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市人社局依照《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24〕239号)及《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5〕1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及补贴标准:扩大补贴发放范围,新增符合相应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提高专业人才发放标准,对专业与研究方向符合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6个重点产业方向的毕业生补贴标准再上浮30%(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办事指南)。
现将修订后的办事指南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2.新引进人才(台港澳同胞及外籍人士)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