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M00114-34-02-2026-002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6〕53号 |
| 生成日期 | 2026-03-27 |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现就2026年度厦门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行业领域范围
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即时配送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
其它行业领域中2025年度工伤人数10人及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纳入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领域范围。
二、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一)经民政等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厦门市合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协会(包括学会、研究会)、大中型企业;
(二)有面向行业或企业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培训的经验,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三)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
(四)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五)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面向行业开展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协会(包括学会、研究会)申报;面向大中型企业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原则上由该大中型企业申报。
(二)面向行业开展的,预算金额不超过25万元,培训计划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人均培训费用不超过100元/人;面向大中型企业开展的,预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培训计划人数不少于200人,人均培训费用不超过100元/人。
(三)培训项目结束后,除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外,还需完成1篇当年度培训的行业(或企业)工伤风险因素研究评估报告、编制1本针对当年度培训的行业(或企业)工伤风险因素的工伤预防培训手册。
(四)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工伤预防培训相关工作。
(五)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培训企业或职工满意率不低于90%;二是培训对象的工伤预防知识技能考核分数不低于80分;三是项目培训结束后跟踪回访时,参训的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不少于3%。
四、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并不限于行业或企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实施所需的硬件条件、以往项目实施经验等情况,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供);
(三)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包括并不限于培训内容、时间安排、费用预算及依据、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等);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它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时需同时提交纸质件(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材料(请按照每项材料名称分别扫描成PDF文件提交)。提交材料充分详实,将有助于项目初评和评审;因提交材料不完整、扫描不清晰而影响项目初评、评审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五、申报流程
(一)有申报意向单位请于4月20日前提交申报。
(二)市人社局组织工伤预防专家对参加申报厦门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根据工伤预防专家的评审分数,经市人社局研究、公示后,确定纳入2026年度厦门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名单,相关项目预算合计金额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实施过程,市社保中心将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结束后,市人社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项目培训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将对该项目培训对象6个月内工伤事故发生率进行跟踪评估。
(二)项目结算分两次进行结算,具体为2026年底验收合格后,由市社保中心按规定拨付70%的预付款;在2027年跟踪回访结束后,再由市社保中心按规定拨付余款。
(三)验收时,需提供相关包括并不限于培训通知、邀请授课函件或有关批件、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表、影像、培训教材和课件、项目总结报告、评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编制费用预算时,不得列支参训人员、培训组织人员交通费、住宿费。
(五)行业划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大中型企业规模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附件:1.厦门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3.实施计划方案(编写提纲)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