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日期:2017年10月19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当事人地址或住所
登记注册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种类
作出处理日期
行政处理履行情况
1
厦人社监罚〔2017﹞4号
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党悦栋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11层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人民币15000元整。
2017年10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