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02-26-2024-002 主题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中共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厦委人才〔2024〕1号
生成日期 2024-01-17
标 题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解读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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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和“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做好特区人才工作,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着力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新时代开展技能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23年5月,福建省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人才〔2023〕3号),指出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提出16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至“十四五”末的“两个35%”工作目标(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出台《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创造力、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指引。

  二、制定原则

  (一)坚持贯穿一条主线,即始终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融入到《方案》中。

  (二)立足我市特区定位,在牢牢把握厦门城市战略定位、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逐条对标落实上级要求,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实施方案。

  (三)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紧紧围绕“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技能人才高质量就业为出发点,量身打造了精准培养产业技能人才、加强产业人才终身培训、创新企业人才评价模式、强化人才激励力度等可落地、易实施、起效快的“干货”举措。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人才评价、技能竞赛、人才使用、人才激励六大方面列出16条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为实施方案的总体思想与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职业教育筑基扩容行动,共3条。主要围绕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融合发展、师资提升、提质扩容、政策激励等方面提出举措。

  第三部分:技能培训增量提质行动,共3条。主要围绕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公共培训资源建设等方面提出举措。

  第四部分:技能人才多元评价行动,共3条。主要围绕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模式、开展台湾职业资格采认试点等方面提出举措。

  第五部分:技能竞赛练兵强能行动,共1条。主要围绕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强奖励力度、提高赛事影响力等方面提出举措。

  第六部分:技能人才贯通发展行动,共2条。主要围绕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薪酬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完善用人机制等方面提出举措。

  第七部分:技能人才激励示范行动,共4条。主要围绕加强技能人才政治吸纳、加大领军人才激励力度、吸纳技能人才来厦就业等方面提出举措。

  第八部分:组织保障。主要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分工与职责。

  四、主要亮点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技能人才高质量就业为出发点,专门针对我市以往技能人才工作难点重点提出相关创新举措,努力做到既注重宏观政策,又推出落地做法,亮点主要体现在创新学徒制培养模式、探索技能等级认定新做法、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开展“一试双证”试点、培养吸纳技能后备人才等方面,具体如下:

  1.针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设置配套学科,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探索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培养优秀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2.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将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四大经济”相关职业(工种)以及各职业(工种)技师级别以上纳入厦门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3.遴选一批高精尖缺行业相关龙头企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加强公共实训服务资源建设,针对性地建设一批与我市产业企业密切关联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职业训练院和产业园提升中心;

  4.创新学徒制培养模式,试点开展毕业年度学生学徒制培训,帮助实习学生快速掌握岗位技能;

  5.探索在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试点技能等级认定“预备案”,对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企业可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模式,面向内部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

  6.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对采认目录清单内的水平评价类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按“非禁即享”原则直接采认;

  7.开展“一试双证”试点,将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行业证书与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直接挂钩,职工通过一次考核即可同时获得行业权威认证的能力证书和经政府备案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8.强化技能竞赛激励,对在市级一类竞赛中取得第1名的我市选手,直接认定为“厦门市技术能手”并颁发证书;

  9.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我市“群鹭兴厦”人才体系进行系统谋划推动,探索组织“鹭岛工匠”评选活动;

  10.积极吸纳技能后备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新到我市就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照享受我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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