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证书(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12个月内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温馨提示:
1、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除外)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
2、必须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
3、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4、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5、取得省级公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对应证书等级发放标准上浮30%。
技能提升补贴领取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2.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3. 未换发第三代社保卡的,应在申领待遇手续前先换发第三代社保卡,办理待遇申领手续时需明确银行账号信息。
4.申请时申请人需另行提交由参保企业出具的承诺书。申请两本以上证书补贴人员,需分别说明每本证书岗位相适情况。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到窗口申请须提供原件并现场签署承诺书,该业务暂无法代办。
(一)人社官网办理流程: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 hrss.xm.gov.cn),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登录“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提升技能补贴申请”,根据提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