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社保缴交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且为我中心委托集体存档单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学用一致的在职人员。其中:
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员”级);
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
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
温馨提示:
1.确认教师系列须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
2.卫生、会计、统计、审计、经济、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药学(非临床)等系列或专业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办理资格确认。
3.从2022年6月起,省外调入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职称重新确认后,原职称依然有效,不再换发我省职称证书。(若有疑问可引导通过通过“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我要咨询”留言。)
4.全省高等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才、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由高校自主评聘,不再办理资格确认。从2024年3月27日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受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才的初级职称系列资格确认。
5.2023年12月30日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考核确认;2024年01月01日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受理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考核确认。
6.从2022年3月起,市人才中心不再受理以下初级职称系列资格确认,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应主管部门办理。
各层级职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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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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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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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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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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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289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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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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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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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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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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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537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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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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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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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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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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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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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技工学校教师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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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285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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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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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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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533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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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专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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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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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375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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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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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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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系统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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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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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医疗按摩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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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只评审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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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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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只评审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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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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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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