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出现过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区,在封控、管控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在封控、管控区域外,今年一个自然季度的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出现同比下降的参保企业, 可按每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领,社保经办机构可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