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双随机”工作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 2018-04-27 19:0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厅“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76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6]89号)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7]108号)文件要求,我局于4月25日、26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了上半年“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比例与对象

  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数量的10%,抽查频次每年2次,即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从监管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作为上半年“双随机”抽查对象,它们是厦门金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驿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厦门伯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建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厦门信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众联才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东智创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其中厦门金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市级以上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按照分类管理属免检对象;厦门市东智创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4月23日申请注销。)同时,按实际需要人数(实际需要2名)的3倍,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6名。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按抽取先后顺序排序,顺序在先者因故无法参加检查的,由顺序在后者依序替补。抽取过程由局机关党委派员现场监督。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执法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检查对象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开展代理招工情况;

  6、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三、抽查结果

  经过实地检查,上述7家机构抽查结果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为7日,欢迎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92-5058141。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