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