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伤保险条例》适用的范围是怎样的?
答: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央、省属驻厦事业单位、本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全体编制内的在职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