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 访谈时间:2011年12月19日下午3:00-4:30
  • 访谈地点:市公务员局
  • 访谈嘉宾:市公务员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温哲

访谈介绍: 主题: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时间:2011年12月19日下午3:00-4:30 地点:市公务员局 嘉宾:市公务员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温哲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登录并关注“厦门人事网”在线访谈活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情况,今天我们请市公务员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温哲来和网民朋友交流一下有关话题。大家如果有什么问题或想了解相关内容,欢迎“点击参与互动提问”。   有请温组长!

温组长

主持人好!网民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

机关单位年度考核文件依据是什么?

温组长

年度考核文件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事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委组[2010]14号)和厦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厦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厦委组[2007]111号)。

主持人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文件依据是什么?

温组长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文件依据是《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闽人发[2004]146号)和《关于实施〈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4]147号)和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事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委组[2010]14号 )

主持人

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如何确定?

温组长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总人数的15%以内。其中:   机关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评为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获得省级以上人事部门与各有关单位联合表彰的综合性的先进单位,被授予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或继续保持“文明单位”荣誉的,其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该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凡列入效能建设绩效评估的单位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以及单位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或受劳动教养、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单位优秀比例既符合20%条件,又符合12%条件的,按12%确定优秀比例。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主持人

年度考核等次如何确定?

温组长

  (一)确定优秀等次的条件   工作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必须具备《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厦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条件。已经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如工作实绩不突出,应坚持标准条件,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于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必须在本单位公示突出的工作实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责任心不够强,工作出现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当年内被效能告诫1次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所在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平时绩效考评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次数比例达到四分之一的;   6、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其他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情形的。   (二)确定称职(合格)等次的条件   工作人员被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必须具备《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厦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条件。   (三)确定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条件   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厦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虽未受党纪、政纪处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1、当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   2、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或岗位调整,经组织谈话、教育2次(含2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组织谈话、教育是指由机关领导成员主持,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有书面谈话记录,并经谈话、教育对象签字确认的,具有诫勉性质的谈话;   4、负责人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致使所属部门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5、履职不力,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低,达不到年度岗位任务要求的;   6、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天(含2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4天(含4天),以及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平时绩效考评被评为“一般”和“差”等次的次数比例累计达到二分之一的;   8、利用职便吃、拿、卡、要,经查属实的;   9、在各种考核的民主测评中违反规定拉票的;   10、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四)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条件   工作人员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厦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虽未受党纪、政纪处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当年内被效能告诫3次的;   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4天(含4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8天(含8天)的;   3、平时绩效考评被评为“一般”和“差”等次的次数比例累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4、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命令的;   5、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转变的;   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临阵逃脱,或拒不服从指挥安排,或无故脱岗的;   7、负责人履职不力,导致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案件或严重工作失误的;   8、履职严重不力,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与年度岗位任务要求存在明显差距的;   9利用职便吃、拿、卡、要,情节较为严重的,经查属实的;   10、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主持人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要素和分值如何确定?

温组长

  各单位可根据考核内容,结合单位或岗位实际,自行调整细化考核要素,确定相应的分值,并要突出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主持人

  优秀名额如何申报?

温组长

  各单位的优秀名额应通过年度考核系统的“优秀比例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各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执行。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 根据各单位受奖励或处分等情况由考核系统限定的比例直接确定。   对人数较少的单位,主管部门可对本系统优秀名额统一申报,适当调剂使用。具体调剂办法由市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执行。

主持人

  量化考核的比例构成怎样?

温组长

  量化考核的比例构成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由量化考评和群众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量化考评分数比重不超过考核总分的50%。,二是由群众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量化考评和党委(党组)量化评分三部分组成,一般可按照4:3:3的比例计算年终考核总分数,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调整其比例。

主持人

  民主测评范围如何确定?

温组长

  民主测评范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接触面,而不是简单地实行全员测评。对直接面对群众的机关工作人员,应采取不同方式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对从事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的人员,可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测评;对业务性质相对独立的部门工作人员,可仅在部门内部进行测评。

主持人

  年度考核结果要如何反馈?

温组长

  安置在机关单位的军转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予以确定等次,一般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安置在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转业的当年无违法违纪的,原则上可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温组长

  各单位要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析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评价,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分值、等次等)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书面形式与被考核人见面,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本人意见栏”上签字。

主持人

  当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人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试用期满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计算为工资晋级、晋档的考核年限。   新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主持人

  当年度调动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由调入(接收)单位负责考核,确定等次。

主持人

  事业单位负责人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主持人

  当年度军转干部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主持人

  挂职人员是指哪些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挂职人员是由市委组织部派出的挂职锻炼人员,不含各单位指派到所属单位挂职锻炼的人员。   挂职锻炼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挂职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其优秀等次名额占用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挂职工作时间满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优秀等次名额实行单列(优秀等次比例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确定),不占挂职单位及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挂职结束的当年,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主持人

  借调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主持人

  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一年以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公务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主持人

  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签订短期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完成规定的年均继续教育学时数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签订中长期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实施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的学时数的,周期最后一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网友--新人

  您好!我是刚轮岗到政治处的新人。正好碰到一个问题请教您一下: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人员,要不要进行年度考核?谢谢!

温组长

  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期间及期满的当年不进行考核,但本人要进行书面总结。

主持人

  长期请病、事假和落聘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落聘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主持人

  特殊情况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其他特殊情况人员根据其当年度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及以上的,可参加年度考核;累计不足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主持人

  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考核等次如何确定?

温组长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单位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网友-十万个为什么

  您好!请问一下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如何进行年度考核呀?

温组长

  1、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其中所犯错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2、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处分期内,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错误而受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它错误而受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4、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的条件确定等次。   5、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主持人

  退休人员要不要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闽委组通[2007]77号)。   上半年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下半年退休的人员退休前先行予以考核并定等次(闽人发[2004]146号)。

主持人

  离岗待退、退岗休养人员要不要进行年度考核?

温组长

  离岗待退、退岗休养人员不要进行年度考核。

网友--新人

  哦,顺便再问下温组长:被立案调查(双规)人员要不要进行年度考核?谢谢!

温组长

  接受立案调查(双规)尚未结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可以补定等次。

主持人

  非常感谢温组长今天为我们详细介绍了我市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政策情况,同时解答了部分网友的提问,同时也感谢网 友的热情参与。本次在线访谈到先到这里。再见!

温组长

  好的,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大家如果还有什么问题还可继续咨询市公务员管理处相关内容。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