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办法

  • 访谈时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 访谈地点:12333电话咨询中心
  • 访谈嘉宾: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主任科员 贾非

访谈介绍:
  1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将接受本网专访,为我们解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办法”方面问题。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在线提问时间截止至5日上午10:00。

主持人


  今天我们请来了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主任科员贾非,请她为我们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办法”方面问题,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的节目中来!
  

贾非

大家早上好

主持人


  请问我市为什么要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它有什么意义?
  

贾非


  我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填补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身故后无丧葬待遇的政策空白,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综合待遇,减轻亡者家庭丧葬费用负担,提高参保积极性;促进待遇领取人员家属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死亡信息,有效防止养老金多领、冒领,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
  

主持人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贾非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待遇标准为一次性发放2500元。
  

主持人


  该待遇可与我市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待遇同时享受吗?
  

贾非

该待遇可与我市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待遇同时享受。

主持人


  这项制度从什么时候起实施?
  

贾非

这项制度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主持人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贾非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2017年1月1日后死亡并已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申领丧葬补助金。
  

主持人


  要到哪里申领丧葬补助金?
  

贾非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以下简称“原待遇领取人”)死亡后10日内,到原待遇领取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丧葬补助金申领手续。
  

主持人


  申领丧葬补助金需要什么资料?
  

贾非


  (一)死亡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待遇领取人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的死亡火化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若原待遇领取人的银行账户已注销,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银行账户变更: 
  1、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与已死亡的待遇领取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公证书); 
  2、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厦门开户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出具的领取丧葬补助金声明。
  

主持人


  丧葬补助金是如何发放的?
  

贾非


  原待遇领取人的丧葬补助金及个人账户余额(需扣除因未及时进行死亡申报所多发放的养老金)由银行转入待遇领取人原按月发放养老金的银行账户;原待遇领取人账户注销的,由银行转至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贾非


  在这里要提醒参保人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原待遇领取人死亡后,他人继续冒领其养老金属违法行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及时主动向社区进行原待遇领取人死亡申报,以便及时领取相关待遇并避免引发法律责任。
  

贾非

还要注意一点,原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原领取人的银行账户不要急于注销,否则会给申领工作增加麻烦。

主持人


  今天的节目到此结束!感谢贾非耐心地为我们解答!
  下期节目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