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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书签订仪式
时间: 2022-05-12 10:20

  

  5月10日,我市举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书签订仪式。市治欠办主任、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吴目国出席并讲话。

  工资保证金是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人社部门管理。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于3月15日至25日接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申请。经核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8家银行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等10家保险公司共18家经办机构符合条件,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从中自行选择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宜。

  签订仪式上,市人社局与经办金融机构签订备案书,来自银行及保险公司的经办机构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吴目国表示,工资保证金制度是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一项重要的兜底保障制度。他对各经办机构参与根治欠薪工作、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同时希望通过签约仪式,强化经办部门及经办机构责任意识,提升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水平。

  吴目国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确保安全。经办机构要保证工资保证金账户不被不当查封、冻结或划拨,保证保险性质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二要服务便捷。要从保障资金安全、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经办等角度,群策群力,共同把这项业务办好。三要落实承诺。经办机构要信守备案书中的各项承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相应义务和法律责任,把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