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6月13日,市人社局、税务局印发通知,细化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具体经办要求,迅速落地实施这项惠企利民工作。以下这几类行业、企业将受益:
一是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前期缓缴政策的基础上,可缓缴养老保险费的属期延长到今年12月。
二是17个缓缴扩围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2022年亏损1个月及以上),可缓缴今年6月-12月养老保险费和今年6月-明年5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三是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参保单位。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内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等,可缓缴今年6月-12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
上述单位缓缴的养老保险费款,最迟可于明年5月底前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最迟可于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另外,以个人身份参保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于2023年缴纳今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