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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这些人社工作
时间: 2021-03-09 11:45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这些内容涉及人社工作:

  一、2020年工作回顾

  在“六稳”工作基础上,明确提出“六保”任务,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以保促稳、稳中求进。

  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

  对大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点对点”服务;

  各地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力度,企业和员工共同克服困难;

  多渠道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就业;

  新增市场主体恢复快速增长,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

  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降到5.2%;

  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在巨大冲击下能够保持就业大局稳定,尤为难能可贵;

  大幅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帮助返乡贫困劳动力再就业,努力稳住务工收入;

  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

  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

  四、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

  (一)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

  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

  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

  (二)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分层分类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三)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

  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来源:人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