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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这两类人员可获疫情生活补助金
时间: 2021-10-14 09:32

晨报记者 张鑫惠 通讯员 石传玲 李睿思

 

  这两类人员请注意啦!近期将有一笔疫情生活补助金到账,记得查收!为保障受疫情影响就业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财政局近日出台了对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疫情生活补助的政策。

  今天,社保有事我帮您专栏将为您详细介绍疫情补助金内容。

  政策规定,对两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每人500元的疫情生活补助金。

  一类是2021年9月13日—10月31日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另一类是享受2021年第三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疫情补助金如何发放?市社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疫情生活补助金无需申领,将采取“非申即享”的方式,通过银联系统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怎么办?社保业务超期未办怎么办?不用担心,市社保中心表示这些业务办理不但不受影响,社保权益还将得到有力保障。

  社保权益和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为落实好有关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措施,不影响参保人社保权益,市社保中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业务经办意见。

  疫情期间,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如果无法按时参保缴费,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会受影响吗?

  市社保中心介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保缴费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按照厦府规〔2021〕7号文的规定,延期补办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正常计算利息。

  企业参保人员在延期补缴期间需办理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继承、退保,以及跨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企业按规定为其个人清缴社会保险费。

  退休手续可延期办理

  前段时间,家住同安区的王女士到了退休年龄,正打算办理退休手续时,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后来,她拨打了12333热线向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阐明了情况,得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受厦门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在我市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退休手续后。王女士安心了,点赞这个举措很贴心。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受我市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在我市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退休手续,经审批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次月予以补发(补发起始月份不早于2021年10月)。

  工伤认定时限适当延长

  疫情期间发生工伤了,工伤认定和待遇还能延期办理吗?答案是可以的。

  据市社保中心介绍,受疫情影响,经报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被疫情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照厦府规〔2021〕7号文的规定延期补办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凡职工参保时间在疫情发生期间的,经报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同意,允许将其首次参保时间向前更改,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按正常参保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补缴的失业保险可累计

  此外,市社保中心在缓缴失业保险费方面同样做出了有关规定。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照厦府规〔2021〕7号文的规定延期补办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补缴的失业保险缴费月数以及缴费金额账目,将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和金额,按规定计发其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海西晨报》2021年10月11日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