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以及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施免费网络培训工作通告如下:
一、 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和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计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发《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工匠精神”与厦门创造》两门公需课程,这两门课程作为首批厦门市公需科目网络平台免费培训的公需课程。用户每在线完成一个视频学习计1学时,两门课程共36个视频,线上视频学习全部完成,可获得36学时,个人学习情况会同步到我局“继续教育”平台,用户在申请学时验证时不需要再申报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学时确认。
三、 使用方式
用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hrss.xm.gov.cn/),点击首页下方“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后进入“个人网厅”,在“个人网厅”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实名注册成功后(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进入“继续教育”模块,点击“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平台”,在线选择公需科目课程,点击所选课程后即开始在线公需科目免费视频学习。
四、 其他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已培训完成的省级、市级公需科目在有效时限内继续生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个人培训需求自主选择参加省、市其他公需科目培训,所取得培训学时在继续教育有效时限内与我局网络培训公需科目有同等效力。
五、温馨提示
为避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时间集中上线学习,有可能会导致网络系统登录不成功、网速变慢变卡等现象,因此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时间,避免造成不便。
用户在登录、学习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12333服务热线。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