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2024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报考简章
时间: 2024-07-03 09:33

友情提醒:

  1.免试和认定审核不实行滚动管理,必须按照2024年考核文件的规定重新申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3.今年报名参加考核的考生,到现场审核均需携带经单位以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2024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综合素质测评表》(以下简称 “《综合素质测评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5)。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22日

  (二)厦门考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2、23日(8:00—11:30;15:00—17:30)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22日至8月16日。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事先办理好建设银行卡并开通网银业务。(备注:申报技师岗位的综合评审费待进入评审阶段再缴费。)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准考证由考生自行通过网络下载。笔试准考证可于笔试前一周通过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网站下载;部分工种技能实操现场测试的准考证可在测试前2至3天通过省工考中心网站下载。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全省统一笔试安排在9月21日

  9:00—11:00  《公共课程》

  13:30—15:30  《专业理论》

  16:00—17:30  《技能实操》(开卷)

  2.部分工种《技能实操》科目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测试拟安排在7~10月份,具体时间由省工考中心另行通知。

  (六)证书发放:合格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证书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厦门考区考生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通知。

  二、报考对象

  (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

  (二)上述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申报条件

  凡政治思想、工作业绩考核合格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所从事的岗位工种报考。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新入编在岗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可申报所从事工种的初级工考核。

  2.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工龄满10年且已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考核。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证明,党校、军队院校本科同等有效学历视同),可直接申报所从事工种的中级工考核。

  3.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工龄满20年且已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考核。

  4.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或工龄满25年且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可申报本工种技师考核。

  (二)免试条件

  凡符合申报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审核后可免试直接认定上一等级资格或免试相应科目:

  1.免试直接认定上一等级资格

  (1)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时,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获得国家级表彰的。

  (2)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时,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

  (3)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时,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表彰的系统先进个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继续保持荣誉的。

  (4)申报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时,凡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47周岁,在本工种等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并在近5年内连续3次(含)以上年度考核考评优秀的(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视同年度考核考评优秀)。

  2.免试相应科目

  (1)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时,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获得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可免试《专业理论》及《技能实操》科目。

  (2)申报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时,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近5年内4次(含)以上年度考核考评优秀的(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视同年度考核考评优秀),可免试《公共课程》科目。

  (3)申报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时,凡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47周岁,在本工种等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并在近5年内2次(含)以上年度考核考评优秀的(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视同年度考核考评优秀),可免试《公共课程》科目。

  (三)因人社部门对考核工种进行归并或拆分的,从事原工种年限与从事现工种年限可合并计算。

  (四)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转换工种岗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可按原工种等级申报现岗位工种的考核,取得任职资格后,原等级工种年限与转换的工种年限合并计算。

  (五)上述年限以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认定审核

  退役士兵原取得部队颁发的初级、中级和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安置工作后仍从事本工种技能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认定审核。

  (一)取得部队颁发的初级技能等级证书,可申报本工种初级工认定审核。

  (二)取得部队颁发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持证后继续在部队服役满2年或工龄满10年(含部队服役年限)的,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认定审核。

  (三)取得部队颁发的高级技能等级证书,持证后继续在部队服役满5年或工龄满20年(含部队服役年限)的,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认定审核。

  (四)取得部队颁发的中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持证后继续在部队服役年限或工龄未达本条第(二)、(三)款要求的,应参加本工种等级《公共课程》的考试。

  已取得他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且已兑现相应等级工资的工勤人员(含部队随军家属及引进人才家属),正式调动到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后,可申报同等级认定审核。

  五、考核方式

  (一)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报考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资格;报考技师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再通过答辩,方可取得技师等级资格。

  (二)免试和认定审核不实行滚动管理,必须重新申报审核。

  六、报名流程

  今年报名工作采取先网上注册报名信息,再进行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考生须严格按照以下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第一步:提交报名信息

  1.登录省工考中心网站(http://220.160.53.9)报名,认真阅读完《操作流程》后,点击页面最后“下一步”按钮进入用户登录页面。

  2.根据自己身份(新考生、老考生、认定或免试报考)选择登录界面。

  3. 2024年度认定审核及免试的考生务必按“认定或免试报考”端口登录。

  4.新考生进入报考界面后点击左侧“功能导航”下的“报名填表”,认真阅读后点击“同意”。

  5.考生应真实、准确地填写报考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填写时请注意每项后面的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考生应记录好由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便再次登录。

  第二步:上传照片

  信息保存成功后,考生须立即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上传照片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30KB以下。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到照相馆照标准证件照处理后再上传。(不能使用扫描的照片、手机自拍照和大头照)

  第三步:等待照片审核

  照片上传成功后,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查询修改”,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点击左侧“功能导航”下的“详细信息”,查看“审核状态”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照片审核通过:用A4纸打印报名表。(此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核)

  照片尚未审核:请耐心等候审核,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照片审核未通过:请重新上传照片,等候再次审核。

  第四步:打印表格(此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核)

  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务必在“功能导航”下点击“打印表格”按钮),交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五步: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2、23日(8:00—11:30;15:00—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内C座3楼)

  1.新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经单位以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打印)。

  ⑵经单位以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综合素质测评表》。

  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等级证书。(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⑷非参公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本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核准表或相关证明本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的材料。

  2.老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经单位以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以及《综合素质测评表》。

  3.符合免试条件和认定审核的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

  ⑴经单位以及主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

  ⑵经单位以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综合素质测评表》。

  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等级证书。(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⑷非参公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本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核准表或相关证明本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的材料。

  ⑸符合免试条件还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参照附件2。

  ⑹符合退役士兵复核认定还需提交的材料请参照附件3。

  ⑺符合他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勤人员(含部队随军家属及引进人才家属)认定审核还需提交的材料请参照附件4。

  第六步: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名费用支付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七、报考收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须进行网上缴费,请事先办理好建设银行卡并开通网银业务。考核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456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含符合免试条件及认定审核人员)报名时应交纳报考审核服务费 80元/人;选考《公共课程》、《专业理论》科目的,每人每科应缴考试费和考务费合计70元;选考《技能实操》科目的,按初级工100元/人、中级工120元/人、高级工和技师170元/人的收费标准缴纳技能鉴定费。法院系统书记员选考《技能实操》科目的,按70元/人收费标准缴费。未缴费者视为无效申报。

  八、考试科目、考试题型、题量及分值

  1.《公共课程》和《专业理论》科目采取闭卷笔试和考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别占比一定分值的形式,分值占比如下表所示。

  《公共课程》和《专业理论》科目闭卷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分值占比表

  科目

  考试形式及分值

  题型

  题量

  公共课程

  专业理论

  总分:100分

  闭卷笔试,分值:

  70分(初级工、中级工)

  80分(高级工、技师)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100题(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120题(技师)

  综合素质测评,分值:

  30分(初级工、中级工)

  20分(高级工、技师)

  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并报主管部门确认

  德、能、勤、绩、廉五个考核项目

  考生所在单位负责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测评结果须报所属主管部门确认。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其占比分值计入考生《公共课程》和《专业理论》科目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见附件5。

  2.《技能实操》科目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测试或开卷笔试两种形式,笔试题型为主观题,总分100分。

  九、开考工种等级及考核用书

  2024年的岗位考核开考99个工种(详见附件1)。考生可根据书目自行购买教材或登录http://gkps.59iedu.com/WebFjsgkBook购买(具体书目见省工考中心网站)。

  考核报名咨询电话:0592-5156229

  报名缴费及发票咨询电话:0591-87821011

 

  附件:1.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等级目录

  2.免试人员提交要件

  3.退役士兵认定审核要件

  4.他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勤人员(含部队随军家属及引进人才家属)认定审核要件

  5.综合素质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