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购买服务共同编制厦门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厦门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采购服务。
2、采购包最高限价:15万元整。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4、采购需求:
(1)前期调研:收集整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处室、各局属单位“十四五”时期取得成绩、出台政策法规、存在问题,听取各处室、各局属单位、各区等意见,考察兄弟省市做法,提出“十五五”专项规划框架、思路及提纲。
(2)形成初稿: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撰写专项规划初稿。
(3)完善定稿:召开座谈会及研讨会,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区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紧密衔接国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纲要,不断修改完善,提交专项规划草案。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服务报价;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方案、工作安排、项目各阶段完成期限、服务保障措施、申请资质承诺、专班服务团队情况(年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相关工作业绩等及其佐证材料;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和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增补内容。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地点
有意参加项目采购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4日17:00前将申请文件送至厦门市长青路191号1123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2-285322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