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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宁市豪迈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时间: 2025-07-23 10:56

南宁市豪迈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我局受理黄平的工伤认定申请,已作出决定,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厦门市职工工伤认定书》(认定书编号:2024031291)。厦门市职工工伤认定书内容如下:

  黄平,系南宁市豪迈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员工,工作岗位:安拆工。工作地点: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建发弘桥央玺小区。2024年9月8日15时30分左右,黄平在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建发弘桥央玺小区项目工地搬运吊篮篮筐材料的过程中,脚被砸伤。后送至安溪县医院就诊,经初步诊断为:1.左足拇长伸肌腱断裂;2.左足拇趾骨折(远节基底);3.左拇趾开放性足损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予确认为工伤。(以下无正文)。

  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工伤认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设在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期满后6个月内,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本工伤认定结论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2-5722181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工伤认定办公室。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