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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时间: 2025-07-24 11:03

  建议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http://www.cpta.com.cn/rule/735.html)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cpta.com.cn/rule/736.html)

  一、考试科目、时间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日

上午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2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2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6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8月7日至8月8日(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九、报考操作流程”中的“现场核查”):8月7日至8月8日(8:00-11:30;15:00-17:30);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28日至8月11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4日(考前8天)起(报考人员可通过网站www.fjpta.com“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

  (五)成绩公布时间:12月2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www.fjpta.com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领取证书时间:厦门考区考生纸质证书领取事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未正式发布领证通知前,任何提前办理的邮寄申请均视为无效订单,不予受理);

  (七)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相关须知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四)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九、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身份、学历等)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注意:

  1.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①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先将学历学位电子文件及承诺书(附件1)合并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接受线上人工审核,继续完成报名;②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2025年9月9日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认证报告的),可先将承诺书(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籍证明等)合并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属于以上情况的,须于2025年9月8日、9日(8:30-11:30,15:00-17:00)补充提交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至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现场人工核查,若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或审核不通过将取消考试资格(无法打印准考证)且不退还报名费。】

  (六)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报考人员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考试大纲

  2025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五、考试设置

  初中级经济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应试人员务必结合本人从事的业务工作报考对应的专业类别。

  初级、中级考试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初级、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级、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六、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一)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二)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三)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四)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

  2.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3.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七、证书取得

  初级、中级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八、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根据规定,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说明: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九、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有变更或不完善的已注册报考人员须修改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到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点击报考界面左侧“导航菜单”下方的【进入考试报名】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地。(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报考人员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注意:原则上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应采用承诺报考,报考人员未选择采用或撤回承诺的,将无法自行改回承诺制,如需改回承诺制,请在规定时间(7月28日至8月5日)在线递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如有疑问请咨询:5156229】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②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认证原件图像;

  ②符合“八、报考条件”第(三)(四)项的需上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③其他证明材料。

  2.现场核查(注:一般情况都能通过在线自动核查或在线人工核查完成审核,请注意查看人工留言信息,按提示办理)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注:一般情况都能通过在线自动核查或在线人工核查完成审核,请注意查看人工留言信息,按提示办理);

  ⑤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详见“二、考务时间安排”)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①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需要提供学历认证原件;

  ④符合“八、报考条件”第(三)(四)项的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⑤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缴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每科91元标准收取。

  2.缴费使用通缴云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可微信关注“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查询“服务大厅”中“客服中心”的在线客服。

  3.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考生缴完费后没有点生成票据,过后可关注“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查询并找回。

  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十、失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阅读《考场规则》《操作指南》等准备工作。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

  (三)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预计于考前4周左右开放),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

  (六)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