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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社局出台《厦门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 2021-06-17 11:02

  为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约发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日前,市人社局出台《厦门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开展首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

  一、背景

  在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状态的背景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为产业集聚发展的新模式,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引才就业、改善人力资源配置、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成效。市人社局将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列入今年工作重点,通过前期调研掌握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现状,了解上海、深圳、成都、西安等城市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先进做法,深入评估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时机、条件、发展方向等问题,科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专门出台《厦门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二、内容

  办法共有五个部分18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总则。第1-5条主要涵盖暂行办法出台目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定义、建园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评定部门等内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集聚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具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产业要素有效融合的特定区域。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运营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实施扶持政策,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园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申报设立和调整变更。第6-11条针对申报主体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设立程序、调整变更等提出具体要求。人力资源产业园申报主体应是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申请的园区的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申请时入驻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20家,且园区内机构上一年度人力资源产业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后,经所在辖区人社局或火炬、自贸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向市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是运营和管理。第12-13条围绕申报主体以及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履行诚信经营、培育壮大产业、创新服务手段等职责和评估考核内容进行阐述。园区应建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向入驻机构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提供市场推广、事项代办、品牌建设等专业化服务,做好政策咨询、补贴申请等服务。园区应具有完善的入驻机构准入退出、项目扶持、年度考核等管理制度,引导入驻机构诚信经营,探索云服务手段,有效服务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优惠政策。第14-15条主要包括运营补贴政策和园区入驻机构奖励政策。运营补贴政策包含建园补贴、升级奖励、房租补贴、招商奖励、专项扶持5项措施,园区入驻机构奖励政策包含租金优惠、总部入驻优惠、税收奖励、引才奖励、人才奖励、活动奖励、优秀机构奖励7项措施。优惠政策中,对成功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定当年给予所属园区20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升级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再给予入选园区200万元一次性升级奖励。园区入驻机构可享受3年租金优惠,按照先缴交后返还的形式,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从房租补贴中兑现。其他相关优惠政策可详见办法。

  五是附则。第16-18条明确了政策经费出处、事项商议研究原则和政策有效期事项。此办法自2021年6月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各项优惠政策从人才专项经费中支出,若同时符合市(管委会)其他政策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亮点

  这项工作具有四个亮点:

  一是开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建设新篇章。这是厦门首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工作。在近年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建设创新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进一步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型新基地和产业发展新平台,开启新一轮人力资源服务业升级迭代。同时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推动关联的人力资源企业合理流动、入园发展,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集聚发展态势,增强对产业园区外的吸纳、集聚和辐射带动力,有力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引进各类人才、促进就业创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战略方面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二是创新园区建设培育方式。该办法根据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实际,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建立市、区人社部门分级管理方式,实现申报主体和运营主体“可分可合”的管理新体制,设立市、省、国家培育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园区协同建设水平。为加强园区建设,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产业园扶持政策,特别是对机构被扶持意愿较强的租金、税收等举措均相应纳入管理办法中,入驻机构连享3年租金优惠,知名机构连享3年税收返还50%。并将有关人力资源服务业上下游企业涵盖进园区机构入驻范围,充分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约化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将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产品宣传新平台。2020年,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共798家,从业人员数已达22216人。建园前人力资源服务单体规模普遍不大,各区布局也较为分散,建园后将从“散兵”变成“正规军”,入园企业不仅有了归属感、价值感,而且得益于产业园的品牌效应,社会认可度提高,业务开展也将更加顺畅,可实现服务产品供给从单一到多元、企业发展从分散到抱团的华丽转身。同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与其他行业产业园组团共赢,通过合作创新、协同发展,呈现一起“加速跑”状态。

  四是引导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产业园设定了明确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有效规范园区机构经营行为,可较好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形象。建设产业园,也为市、区人社部门在业务指导和机构监管方面增加了有力抓手,借助园区可对入驻机构进行更全面的跟踪服务和监管,通过建立园区评估指标体系,推崇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从而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四、启动申报工作

  今年6月起,我局将启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具备一定物理空间和软硬件条件,能够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场地、配套服务并引领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约发展的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作为申报主体申请评定市级人   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园区总体数量控制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将按照“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开展评估认定,稳步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