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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援企业稳就业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6-02 17:48

  近期,国务院密集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省级有关部门聚焦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按照“全面顶格、应出尽出、精准高效”原则,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6月1日印发实施《关于援企业稳就业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充分考虑了我市经济发展和企业扶持,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了8条举措。在这些举措中,既突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政策,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配套出台本地政策;既有支持参保企业稳岗扩岗的措施,也有助力技能提升的措施,还有兜牢参保失业人员生活底线的措施。下面我就具体政策措施进行简要介绍:

  一、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将单位缴纳部分由法定3%降至0.5%,个人缴纳部分由法定1%降至0.5%。同时,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0.5%下调至0.3%。

  二、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将缓缴政策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到22个国家公布的困难行业,相关行业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顶格实施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四、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2022年期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鼓励企业吸纳新成长劳动力。2022年4月至12月,对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的企业,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招工奖励。

  六、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区,可对封控、管控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封控、管控区域外,今年一个自然季度的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出现同比下降的参保企业,按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七、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根据技能证书等级给予最高2000元补助。继续放宽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条件,将累计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3年调低至1年。

  八、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根据参保缴费时长发放最高1000元/月,符合领取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100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