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03-01-2020-009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办〔2020〕130号
生成日期 2020-12-31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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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梳理总结经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精心谋划2021年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各项业务指标。

  一、就业创业促进

  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市登记用工企业19.48万家,就业登记在岗职工251.2万人,其中本市员工73.91万人,来厦务工人员177.29万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9万人,已完成全年任务数4万人的272.5%;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0.9万人的155.56%;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6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4%,在年度控制目标4%以内。2019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我市公共就业以90.15的得分(百分制),满意度全国最高。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是印发《厦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实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厦毕就〔2020〕1号)、《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厦人社办〔2020〕68号)等文件,落实国家、省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二是做好推进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2020届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约4152人,已实现帮扶就业3459人,平均登记就业率83.31%。三是加强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发放工作。做好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发放26家院校749人补贴149.8万元。受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发放4969名毕业生补贴资金993.8万元。四是加强毕业生见习工作。2020年度共审核534家单位就业见习岗位1050个需求2259人,牵线搭桥助推861名待就业毕业生实现见习上岗,共发1694家次单位3873人次待就业毕业生见习补贴1165.29万元。

  (二)突出抓好困难群体就业。一是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全市349个社区83.7%达到充分就业社区,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45个、市级292个。二是全面推行就业困难群体实名制管理服务。通过部门协同线上比对、村居专员线下入户核查等方式,规范就业失业信息登记,动态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库,明确就业困难人员7种退出方式。2020年新增登记就业困难人员4327人。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开展“112”“92580”精准就业帮扶,发放23家用人单位招用970名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1013.53万元、29236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7688.62万元。三是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待遇。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厦人社〔2020〕109号)等文件,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发放失业补助金6212人1233.65万元,临时生活补助6300人869.04万元,临时价格补贴3.67万人3109.86万元。做好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等常规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发放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3.81万人3.54亿元,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6581.47万元;发放外来失业员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8.55万人5687.08万元;发放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本市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53人24.57万元;发放丧葬费23人48.57万元;发放抚恤金12人66.43万元;发放灵活就业补贴2.92万人1.77亿元;发放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补贴5.43万人7859.68万元。

  (三)持续对口支援和精准扶贫。一是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资金7025.2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付2989.25万元,区级财政拨付4036万元。各类机构和个人共为临夏州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8721.9321万元。21名援临夏州干部、360名专技人才赴临夏州开展扶贫协作工作。分两批11人组织人社干部到对口县市挂职。二是持续开展就业扶贫,通过“点对点”输转的方式开展输转工作,定期推送招聘信息和赴临夏州招聘,收集各区重点用工企业招聘信息,编撰成册推送给临夏州。2020年共推送岗位信息26109个次,开展招聘90场次,输转建档立卡5408人,其中稳定就业满三个月以上3461人,完成任务数的118.5%。三是新增在临投资企业数16家,实际到资金额为3.53亿元,有效吸纳当地贫困人口就业。已完成消费扶贫临夏州消费扶贫产品1.51亿元,带动贫困人口7887人。四是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培训141期4662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22期609人,实现创业269人,带动脱贫数1167人。完成全年任务数500人的104%。拨付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305.2万元;审核拨付技师学院2018级和2019级临夏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就读厦门职业(技工)学校食宿交通补助”资金132.46万元。五是技工院校招生。技师学院共录取55名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在本校各专业就读。六是定向招收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在临夏州组织招聘20人。定向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3名。

  (四)加快推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一是加强创业基地建设。经过广泛宣传,共征集创业大本营申报对象56家,择优评选出49家创业大本营,授牌纳入创业大本营管理扶持。积极参加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活动。二是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在参加省级选拔赛中,厦门代表队取得2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优秀奖、1个优秀组织奖的好成绩。

  (五)优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印发《完善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等文件,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确保全市劳动年龄内常住人口就业失业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可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我市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供需信息精准匹配对接和精准推送工作,主动向失业人员、省内外招聘网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厦务工人员推送信息,制作重点企业招聘信息二维码。

  (六)兑现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2020年全市共受理2015家用人单位招用9553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2900.08万元、受理3330家用人单位招用21287名应届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社保补贴4238.12万元、受理17358家用人单位招用127650名本市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18665.11万元、受理7226家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105715人,共5864.01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金5659.2万元,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292人次5518.8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家次21.6万元,银行奖励金3家154.8万元。

  二、产业企业服务

  (一)精准出台政策措施。从企业用工、引进人才、稳岗援企、技能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减降成本等多方面精准施策,支持实体经济,扶持企业发展,保障居民就业。一是调剂需求保用工。创新劳动力余缺调剂方式,有效化解防护用品等生产企业缺工需求。2020年1月29日,推送安思尔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紧急招工信息,中新社等主流媒体大量转载,引起央视关注。2020年2月1日,央视新闻频道以《防护服厂急招工  众人应征共同战“役”》为题,进行了直播连线和报道。短期时间,企业通过调剂和招聘用工,及时补充了100多名技术员工。二是立体施策保用工。支持重点企业用足用好自主招聘、用工调剂、用工方式、工时制度和委托人力资源机构招聘等组合政策,多渠道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3月初,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节目以《厦门破解“招工难”》为题,对疫情期间厦门出台招工举措进行典型报道。三是凝心聚力保用工。2020年2月7日,市委、市政府发出“@亲爱的新厦门人:换得人间春色好,我们鹭岛再相聚!”;2020年2月8日起,市人社局先后发出“@在重点地区的员工们,我们在厦门等您!”、 “致在福建厦门务工人员的一封信”、“@亲爱的湖北籍员工:春暖花开的鹭岛,盼您回家!”。以上书信被央广、新华社、搜狐网等多家权威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相继转载,“爱心厦门”凝心聚力、共同战“疫” 的城市温情赢得全国网民,特别是外地员工的高度声援和赞誉。四是简化就业失业社保登记手续。2020年6月30日起,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合并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实现“统一入口,同步增员,信息共享”,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促进就业登记率和参保登记率双提升。开通至今已办理同步参保 302967人次。上述工作举措被省人社厅归纳到福建省“1234稳就业”工作经验中,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二)及时组织复工复产。一是突击升级全市就业登记系统。打造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联通综合服务平台,每天在线监测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开展大数据应用比对,科学分析用工形势。二是组织开展春节前后、复工复产企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021届院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岗位申报需求开发,跟踪分析全市500人以上用工企业、“三高”企业和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的用工运行情况,按月(季度)形成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解决问题提供数据信息参考。截至2020年12月末,共有4247家次企业申报用工需求416800人次(不含家政、人力资源机构), 涉及工种794类。完成“三高”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季度)4期次,全市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月报)12期次。三是组建“省外员工返厦返岗调度中心”。实施“百名干部挂万企”机制,运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平台,点对点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有效协调畅通员工返岗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2020年3月15日,央视综合频道和央视国际频道以《对口帮扶复工复产  厦门临夏共克时艰》为题,对厦门专机组织临夏务工人员返厦援岗进行了报道。

  (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进一步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厦府规〔2020〕9号)等相关文件,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和稳岗返还政策,增强企业稳定用工积极性。为10.39万家企业发放2019年度稳岗补贴3.82亿元;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为2.11万家企业发放2019年度及2020年度稳岗返还10.66亿元。对春节期间保障疫情防控连续开工的90家生产企业14444人发放企业春节用工奖补3013.18万元;对27家保障疫情防控生产企业6421名坚持一线职工发放生活补助827.07万元;落实企业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共发放2015家用人单位招用9553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2900.07万元;3330家用人单位招用21287名应届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社保补贴4238.12万元;17358家用人单位招用127650名本市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18665.11万元;7226家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105715人共5864.01万元。

  (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一是完成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包容普惠创新—人才流动便利度”和“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部门问卷填报工作,涉及我局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任务序时完成;二是组织《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三是赴广州学习借鉴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做法。

  三、引才留才

  2020年,我市引育高层次人才626名、柔性引进各类人才8098名、接收院校毕业生入厦61785人;审核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4860人14379万元;受理审核85名台生到14家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拨付85家次单位共计345名台生实习见习补贴324.03万元,拨付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台生来厦实习见习奖励经费1.2万元。

  (一)实施“三个六”引才工作。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完成2020年“双百计划”创新类人才认定审核工作,举办“2020厦洽会‘人才项目资本合作展’高层次人才网络对接会”,有效促进区域内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对接。二是柔性引才。出台《关于实施柔性引进人才激励支持若干措施的通知》,推进厦门柔性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工作,开发 “柔性引才申报系统”。三是院校毕业生招聘。牵头组织线上线下毕业生招聘会,厦门人力资源市场(厦门人才市场)共举办28场毕业生专场招聘会,1867家次企业参加,发布6412个次岗位。大力推进毕业生云端招聘服务,为毕业生和厦门企业提供全天候、不断线的线上求职、招聘对接服务,创新招聘方式,首次将直播手段引入人才招聘,以岗位展现+企业秀+现场投递+互动引导+穿插宣讲等方式开展直播带岗服务毕业生招聘,打造企业与毕业生全新互动平台,促进人才与岗位对接。《福建日报》新媒体app、《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视新闻、厦广新闻都做了报道,“学习强国”平台也进行了转载。共举办7场直播带岗,18家企业进入直播间进行宣讲推介。开展院校对接,加强城市品牌推介,组织各区、各管委会按照分工加强与省内院校、10个重点引才基地城市院校的联系,及时掌握各地院校专业设置和毕业生供给情况,持续延伸签约战略合作院校,介绍我市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毕业生需求等信息,增加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赴南京、长沙、郑州、福州、武夷山7所高校举办专场引才推介活动,聘请高校在校学生为校园引才大使,并配套举办专场招聘会10场,组织227家次企业参会。指导开展赴省外毕业生招聘会工作,组织我市1404家次用人单位赴合肥、长春、哈尔滨、长沙、南京、郑州、成都等重点城市举办90场次高校招聘,提供岗位8109个次,收到人才简历2.25万份,达成意向人数1.15万人。组织开展院校走访,进行政策及活动宣传,深入 11所在厦院校开展毕业生工作专题调研,联合厦大学生处开展线上人才政策宣传和留厦意愿问卷调查,了解毕业生就业意向等情况,入校园开展毕业生留厦等人才政策专题宣讲。2020年以来,围绕毕业生入厦政策,面向市内外高校开展7场政策宣讲。配合市委组织部办好“厦门人才服务月”,开展“百城千校万人”云端大招聘,举办“相约厦门·携手未来”中高层人才交流会、“智汇厦门·梦想起航”毕业生人才现场交流会、“护航青春•共筑未来”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培训班。举办“赢名企·淘未来”大学生就业技能大赛,吸引省内外近百所高校意向来厦求职的参赛选手1092人,这也是我市首次面向市内外各高校毕业生举办的公益性就业赛事,《厦门日报》2020年6月22日头版头条报道此活动。动员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民政局举办国有公益类岗位招聘毕业生专场交流会。四是继续实施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双一流”本科生2万元),扩大到给予留厦就业本地高校本科1万元,补贴力度和覆盖面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均处于领先,政策“磁吸效应”明显增强。2020年共审核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4860人14379万元。五是推进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工作,印发《关于调整厦门市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小组牵头,明确人才专项小组二十多家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进展报告机制,代拟出台《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小组有关工作的通知》,跟进农村人才技能培训、科技特派员制度、村企业人才招聘计划等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的实施情况,持续为乡村引进高质量人才。六是完善人才落户政策,实施更宽松的人才落户制度,简化优化人才落户手续,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落户服务,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技能人才落户的通知》(厦人社[2020]94号),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落户工作,更好地吸引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技能人才。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信用审批,有效提升“三高”企业落户申请便利度,2020年厦门市“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人才)落户前置审核通过308家,共计787人。

  (二)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2020年,全市共评审、确认中高级职称7532人,其中中级5546人、高级1986人,制发中高级职称证书5730本。一是率先全省开展大数据和机电元器件两个新增专业的职称改革试点,分别委托两家业内企业—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机电元器件专业已完成高、中、初级首次评审工作,有97人通过此次改革取得职称。大数据专业已完成中、初级首次评审工作,有337人取得中、初级职称。二是在海沧生物医药行业、自贸区航空维修产业职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职称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物联网、智能输配电行业,目前,我市职称改革试点已扩大到4个行业,四个行业已完成评审,共有543人取得高、中、初级职称,“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被列为国务院第六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三是探索将一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到7所优质高中,由学校自主评审、按岗聘任。总结海沧、思明区开展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经验,复制推广到各区,由各区开展一级教师的职称评审。四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业系列职改办将评审周期由二年改为一年,方便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020年共有11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五是推动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推荐31名优秀人才参加全省第三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较好地激励优秀人才创新创造。六是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出了证书便民邮寄服务,打通服务考生“最后一公里”,实现证书发放“一趟不用跑”。2020年共承接考务工作16场,总应考人数为273849人次;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142101人,发放证书5254本。

  (三)有序做好博士后及各项专家服务工作。一是有序推动博士后工作。开展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选拔,共48家申报,向省里推荐7家,共有厦门艾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6家获国家人社部批准新设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4家、省级创新实践基地4家,核发博士后补助经费169.1万元,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贴400万。二是认真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向省里推荐2名优秀人选和1名候补(入选1人)。三是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选拔工作,全市9个行业共推荐22人,选出9人上报省和国家。四是首次开展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全市有84人申报,按要求向省里推荐12人。五是认真做好各类专家服务工作。2020年审核发放全市183位国务院特贴专家补贴110.79万元。核验发放全市92位福建省高层次引进人才津贴28.15万元,为专家办理享受三级保健对象86人。六是配合省人社厅对1家福建省专家服务基地进行授牌,对3家福建省专家服务基地进行考核,发挥创新平台技术优势,围绕瓶颈技术难题攻坚。

  (四)完善和落实人才安居政策。一是认真落实人才安居政策。兑现发放各类人才住房补贴824人9529.28万元,其中引进人才住房补贴716人次8685.2万元、人才租房补贴108人次844.08万元。二是开展2020年度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完成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确认1103人,受理审核人才住房404人和保障性商品房410人,发放人才购房补贴233人、人才住房补贴56人。三是协助市住房局开展“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审核工作,共审核1980人。

  (五)加强留学人才服务。一是引进留学人才1686人,同比增长11%,其中,博士224人、占13.29%,硕士1136人、占67.38%;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115人,同比增加25%。发放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122人次129万元,同比增长1.9%,助力企业引进留住高层次留学人才。办理工作证和落户审核1399人,同比增长8.03%,留学人才来厦创业36家。评选科研资助项目10个,发放项目资助75万元,同比增长66%,激发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动力。修订出台《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事指南》、《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为引进留学人才提供保障。二是疫情期间,电话提醒海沧区500家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帮助4家留学人才企业协调疫情期间涉法问题、企业生产原材料以及享受退税待遇等问题。走访20余家高校、大型留学机构和留学人员企业,推介厦门引才政策和岗位需求,发放政策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海外社团、留学机构以及各类宣传渠道面向国内外留学生群体发送“致海外留学人员的一封信”,加强留学人才人文关怀。在教育部第十五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云”访谈平台上向全球留学人员推介厦门。举办了3期“留·在厦门”留学人才线上招聘会和1场线下留学人才专场对接会,搭建留学人才“职通车”,组织130余家单位发布了330多个“高精专”优质岗位,参与对接数达3000人次,对接成功数280余人。举办“9·8”留学人才项目路演(信息产业专场)对接洽谈会,有50个项目参会,优选10个信息产业项目现场路演,吸引了厦门创投、赛富基金、坚果资本等知名投资机构参会,其中26个项目受到多家风投机构强烈关注,4个项目与风投机构达成初步投资意向。三是选送5家优秀留学人才企业全部入选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获得130万元资助,入选数量名列副省级城市第一;推荐7家优秀留学人才企业申报“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选送8名优秀留学人才参加人社部留学回国创业高级研修班和训练营,推动市人大侨委和民革厦门市委解决留学人员子女入学和企业货物出口难等问题,帮助4家留学人才企业协调疫情期间涉法问题、企业生产原材料以及享受退税待遇等问题。四是创新以赛引才新模式。首次承办020(第六届)中国海归创业大赛复赛决赛暨第21届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网络年会,邀请了121个高层次厦门急需紧缺海归创业项目来厦参赛。期间,举办“人才技术资本专场对接洽谈会”,发布厦门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我市高校、园区、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和风投机构40余家单位近70人参会,专门开发了“线上项目对接平台”小程序提高预对接成效。此次活动,线上共有对接意向295个,达成初步对接意向45个,线下对接达成意向落地园区的项目有16个。协办2020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第22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和第15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组织15家单位28人参会,与10余位留学人才达成初步对接意向,其中2个留学人才项目落户厦门。五是核实各类专家人才涉黑涉恶、社会信用、生存状态和社保缴交等情况,发放厦门市在站博士后34人次169.1万元,政府特殊津贴补贴181人54.99万元,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科研经费1人3.6万元,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等2家单位经费补助200万元,发放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发92人28.15万元。

  (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一是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的服务水平,发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服务招聘作用。疫情期间,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防疫和对接企业服务指导,实施“不见面”、“云招聘”等服务方式提供服务;与市台港澳办、火炬管委会、自贸委、六个区人社局合作开展“6+2+N”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活动,共举办10场,累计104家次企业和105家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二是建立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现年度报告全程网办,共计225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进行2019年年度报告公示。三是加强人力资源队伍建设,举办“厦门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厦暨第一届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大赛选拔赛”,全市55家人力资源机构单位选送80名优秀选手参赛,以比赛带动行业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和行业整体服务能力。

  (七)厦台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一是印发《2020年厦台两地人力资源合作工作方案》,牵头推进职业技能资格采认、服务台商台企、台湾居民同等待遇、台湾人才来厦就业而创业实习见习等方面工作。二是首次通过网络对接形式举办台湾人才对接会,配套第十二届海峡论坛在厦门人才网在线举办“2020台湾人才闽西南(厦门)网络对接会”,吸引我市及泉州、漳州、龙岩、三明等省内其他地市236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招聘职位1327个,其中包括实习见习岗位442个。三是落实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全面考核第二至六批387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向247位考核合格专家(专才)发放补贴2891.21万元。开展第七批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工作,共收到39家单位104人申报材料,90人通过初审。起草《进一步推进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实施意见》,经综合评估环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正式实施。四是开展在厦台湾人才职称认定工作。截至2020年11月末,为7名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原有的台湾证照进行认定,其中正高职称5人、副高2人。五是继续推广在闽台湾工程技术人才和大陆职称的“比照认定”工作,开展采认台湾地区记帐士、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工作。六是推进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直接采认。积极发动全市44家鉴定机构台湾地区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直接采认工作,实际对接闽台研学基地、厦门市烘焙协会、美容美发协会3家单位,受理直接采认申报5批次,涉及育婴员、美容师、美发师、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5个职业,直接采认发证高级24本,技师39本。

  (八)推进经济管理学院建设。一是疫情期间,快速搭建学院网络教育培训直播平台,形成线下线上优势互补,做到疫情防控与干部培训“两不误”。2020年举办各类培训72期,培训学员约8000人次。二是调整充实校委会组成单位和组成人员,明确校委会的职责任务,力求发挥校委会在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指导作用。

  四、产业工人队伍技能建设

  (一)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一是实现补贴培训项目向具备法定办学资质且设立在厦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全开放。2020年备案公布49家参与政府补贴项目的培训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学校等)。二是技能培训政策支持劳动者个人自主技能提升。对在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实名制求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农村劳动力、外地来厦务工人员、在厦台胞),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参加考核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给予个人相应的培训和鉴定补贴。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重点(职业)工种目录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20%和30%予以补贴。2020年发放12207名各类劳动者培训补贴1312.64万元。三是支持各区开展重点群体项目制技能培训。对本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针对性的各类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支持各区、各有关部门以项目制方式面向上述群体开展就业创业培训。2020年全市开展项目制7321人。

  (二)技能培训政策支持企业职工提升。一是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我市“三高”企业、重点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我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按照我市“一企一策”技能培训政策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的给予补贴。2020年共有547家企业组织91591名员工开展“一企一策”职工技能培训,发放“一企一策”培训补贴4424.7万元。二是全面实施企校合作学徒制培养培训工作。根据《福建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及时制定出台了厦门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细则和政策指引,支持我市企业与院校合作组织实施本企业职工开展技能人才“学徒制”联合培养,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采用弹性学分制开展教学,按学徒取证类型、等级给予企业补贴。2020年共有20家企业组织24个班级开展“UG三维建模设计、电工、车工、钳工、焊工、广电与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电子产品制版工、电子商务网站与小程序专业制作、Access数据库应用”等9个专业“企校合作学徒制”项目,培养学徒人数1033人。三是技能培训助力疫情防控稳企复工。根据疫情防控部署,适时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对员工开展线上稳岗技能培训和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帮助企业稳工复工。2020年发放疫情期间企业稳岗培训补贴资金12086.5万元,培训30.4万名员工;岗前培训补贴资金580.46万元,培训6.68万名员工。

  (三)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和衔接工作。一是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积极推动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展技能等认定试点企业的等级认定工作,分别指导港务集团和轨道集团开展港口机械装卸司机、接触网工等6个工种739人次的技能等级认定。二是成功申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福建集训基地,我市5家单位11个项目入选福建集训基地名单,其中重点项目3个(电子技术、汽车技术、精细木工)。三是为第26届职工技术比赛(市级A类27个项目、市级B类53个项目)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配合商务局做好家庭服务类竞赛的命题技术支持;开展2020年评茶员等3个项目的市级竞赛。四是2020年完成职业资格评价15159人次,发证10035本;做好厦门考区1161人次考生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考补考收尾工作;完成省人社厅下达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全年共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2570人(高级工2046人,技师441人,高级技师83人)。五是开展7044人次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核发专项职业能力合格证书4981本。六是开展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推荐2名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人选、4名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高技能人才)人选;评审推荐了2家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5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加快技师学院发展。一是牵头成立闽西南协作区技工院校校企合作联盟,并开展各分盟工作。二是根据市场需求,2020级新增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平面设计两个中级工专业,增设工程造价、园林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集成电路五个高级工专业,增设计算机网络、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方向)两个预备技师专业。年度共录取3514人,其中:五年制专业1864人,三年制专业1522人(自主录取39人),预备技师128人;超额完成3375人招生任务。其中招收临夏州建档立卡户学生55名。三是持续推动课程改革工作。完善《一体化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强化一体化实施课程管控,推动一体化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执行,构建一体化课程资源库平台。四是参加市、省、国级各类技能竞赛,获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六个项目第一名的历史最好成绩,参加国赛4人最终入选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国家集训队, 占福建省入选国家集训队的四分之一。获批省级世赛集训基地6个,其中汽车技术、电子技术获批省重点集训基地。五是组织开展电子技术项目福建省世界技能大赛冠军挑战赛、电工项目厦门市职工技能大赛、建筑类3个项目厦门市中等职业学校竞赛。协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福建选拔赛,4名教师代表福建省参加国赛,最终获全省唯一1个二等奖及3个三等奖。开发《安全教育》课程,并在2020级中级工新生班级实施教学;试点开设第二批职业素养课程。六是推进2020届毕业班级全员学徒制工作。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684人,已推荐就业675人,推荐就业率98.7%。未就业学生9人,因个人原因均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七是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552人,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一企一策”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退役军人就业培训、重点群体项目制培训、港务卓越班组长培训、新能源汽车、电子装接工各类技能培训等。鉴定总人数5185人次,其中社会人员为1172人次、本校在校生为4013人次。

  五、社会保障工作

  (一)全力推进全民参保工作。积极推动2020年度省对市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工作,做好精准扩面工作,加强数据排查,宣传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有条件的适龄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动员未参保未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点落实45岁以上未参保人员的扩面工作,全市已核查并登记为无需参保人员7860人,已参保45657人,完成比例达133.66%。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4.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7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58.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36%;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9.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8%。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9.17亿元,同比增长13.57%,支出416.17亿元,同比增长196.85%(企业养老上解上级支出240.50亿元,失业保险2020年4月上缴省级调剂金5695万元,工伤保险2020年7月上缴省级调剂金985万元),历年累计结余484.39亿元。(以上基金收支结余均为预计数)

  (二)持续抓好减负降费政策。落实2020年国家、省、市阶段性降低及减、免、延缓社会保险费政策,共计减成本135.04亿元。其中,全年全市三项社保费(养老、工伤、失业三险)阶段性减费率降成本43.66亿元。疫情期间实施阶段性减、免、延缓社会保险费政策,其中: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3.98亿元;免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80.47亿元;延缓缴纳三项社保费5.6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共减费2480.29万元。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缓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052.96万元。做好社保退费工作,及时将资金准确退回到企业2月份缴纳社保费的银行账户,厦门市是全省第一个完成本次退费工作的设区市。

  (三)加强养老保险工作。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养老保险待遇。累计为33.7万退休职工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06.76亿元,为2775位遗属人员发放遗属待遇6778万元;累计为3.8万城乡居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48亿元;累计为2.99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6.94亿元。二是有序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根据国家部署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要求,制定省级统筹“过渡衔接方案”,做好所涉《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两部地方性法规调整适用的相关工作。三是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复核历史工龄,使首次与工龄挂钩的年度待遇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平均调整幅度约5%。四是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双确认”工作,对到龄三个月内人员提供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实际缴费年限提前清理的服务工作,并通过邮政上门取件核实实现各类企业职工网上申办退休。落实“养老待遇看得懂,待遇算得清”要求,发布线上“养老金计算器”。五是规范台澳港居民在我市参保缴费,推行承诺制,对于可以提供台湾地区参保记录,并经本人书面承诺的台湾居民,免除其在厦门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六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完成2014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新办法”待遇标准核定和发放工作,工作完成率96.86%,位列全省前列;开展中央属驻厦机关事业单位在我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符合参保条件共有70家,在职人数约1.4万人,退休人数约0.41万人。已完成参保登记工作60家,在职参保人数1.12万人,移交退休人数0.33万人。完成我市职业年金四轮归集至省职业年金基金工作。七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20年7月1日起,对我市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后为310元,户籍不满5年的调整后为130元。八是有效化解了“车船水气”原固定工信访积案。

  (四)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一是及时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工伤保险待遇5.1亿元,共计7047名工伤职工。二是建立工伤康复制度。出台《厦门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确定了“先康复、后鉴定”的原则,规范了工伤康复准入、准出的评估机制。三是继续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四是做好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衔接工作。2020年,共完成工伤认定案件9037件,同比下降2.46%;其中市级完成1982件,同比下降10.44%。完成劳动能力鉴定6729件,同比增长5.87%。共处理行政复议30件,同比增长36.36%;行政诉讼84件,同比下降7.69%。组织开展全市工伤认定案件“双随机”抽查会议3场。五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已委托厦门市社会保险学会等7家培训机构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事故预防讲座102场(已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培训人数8861人次。在公交、BRT、地铁、看厦门APP、厦门广电网等播出平台上按计划播放工伤保险宣传片,提高职工工伤预防意识。联合市应急局、市卫健委,深入工伤事故高发的企业开展现场互动式与可持续性改善式工伤预防培训,督促企业从排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实现有效闭环机制。2020年完成38家大型企业的现场隐患排查,共辨识出工伤风险隐患500多处。已针对其中30家重点大型企业开展互动式工伤预防培训,参与培训的班组长及骨干935人次。同时,小微企业陆续完成52家简易型的工伤预防专家指导,共辨识出工伤风险隐患700余处。六是积极主动化解信访积案。厦门新技术集成有限公司胡志容的信访案件已基本化解。八是完成工伤定期待遇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建设,并在“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和社保服务大厅自助机正式上线。七是完成各工伤保险服务机构2020-2021年度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新增3家工伤管理服务协议管理机构。八是完成2020-2023年劳鉴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组织完成劳动能力鉴定238场次,鉴定6729人(次)并全部免费邮寄鉴定结论。继续完善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疫情期间为39名危、重、急的鉴定对象,创新地开展远程视频鉴定,收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五)重点做好社保扶贫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减轻贫困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印发《关于落实决战决胜全面脱贫攻坚做好困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厦社保〔2020〕7号)与《关于抓紧落实2020年底新增残疾、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厦社保〔2020〕28号),对残疾、贫困人员的应保尽保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政府代缴、待遇叠加和直接申领待遇政策:一是将未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共为6796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35.92万元,为10698名残疾人代缴保费214.76万元。二是低保、特困人员在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时有缴费中断的,中断缴费的无需补缴可直接申领待遇,做到应领尽领,已有2022名贫困人员领取养老金。三是在认定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不计入家庭收入,享受低保等待遇的困难人员,可以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一是制定完善社会保险监督制度。起草《厦门市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厦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厦门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件查处办法》。二是重新调整完善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共有市法院、司法局、公安局、银保监局等18家委员单位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7名社会人士出任委员,构建起了跨部门、融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社会保险基金高位监督平台。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年度工作会议。三是开展追讨社会保险多领、冒领待遇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联合追讨小组,按照“停、查、追”三个工作步骤,对涉嫌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的人员立即暂停支付待遇,暂停待遇后提取领取人员的电子档案和疑点信息进行比对,逐人进行核查。对经核实多领、冒领待遇的,要求本人或家属及时、足额退还冒领、多领的社保基金。专项行动共追回多领、冒领养老金抚恤金待遇27人,共16.81万元。四是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做好全市失业保险内控检查工作,部署各区人社部门和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对照5个方面45条检查指标开展自查。对查出的业务运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好督促整改。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问题专项核查工作,对人社部下发的106个疑点数据进行现场集中核查,形成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开展在押服刑或刑满释放人员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下发《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疑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配合市、区检察院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题调研工作,于7月-8月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和退服机构协同配合,全面核查市、区检察院提供的服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疑点信息。开展劳动能力鉴定风险专项检查,整改信息预录入问题。五是推动社保领域信息协同共享。于8月份与司法局协调建立在职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刑事处罚信息共享机制,对人社部下发的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数据,协请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法院协助,积极查询、比对、排查、协商,调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死亡员工养老金数据。开展对全市社保经办业务检查累计19次,覆盖养老、工伤、失业三个险种。六是加强企业年金业务及合同备案监管。召开年金业务监管年度工作会议,企业年金已运作企业数347家,已运作资金规模68.49亿元。七是配合市财政局拟订《厦门市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股权划转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将厦门建发集团等21家国有企业按10%资本进行划转。另外继续协同财政局做好在厦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七)推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完成14家服务银行的人社部报批手续以及样卡测试工作;多次召开社保卡技术和业务研讨会,完成了所有服务银行的网络对接、技术测试和联调、业务对接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发卡要求及保障措施等;组织551个银行服务网点的经办人员业务和操作培训,并开展银行服务网点抽查验收工作,14家服务银行均验收合格;举办发行工作会议暨服务银行签约授牌仪式,发布《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规程》(厦人社办〔2020〕47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经办和服务办理流程和具体标准;协调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单位协助发放第三代社会保障PSAM卡1.8万张,并派人主动上门协助更换,完成了全市各医院、药店、图书馆、轮渡等使用单位更换第三代社会保障PSAM卡工作;2020年5月25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启动以来,已申领换发卡160多万人,其中退休人员申领23.71万人,实现了在社保、医保、金融、交通、图书证、轮渡购票等领域的“一卡通”服务应用;推进电子社保卡的签发与应用,开通30多个签发渠道,已签发电子社保卡147万张,实现电子社保卡扫码身份认证、办理查询等各类社保业务。

  (八)扎实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市纳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38.88万人,社会化管理率达99.99%;全市累计接收管理22.07万卷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全市历年累计完成19.36万卷档案数字化,数字化率达87.72%。一是出台《厦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开展10场共600余人次政策宣讲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各项慰问活动。2020年发放各类慰问金1.27亿元。三是改进人脸识别认证系统,解决特殊群体认证困难。2020年共计35.17万人完成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认证完成率100%。四是做好省部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市国资委,积极推进省部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2020年市国资委审核确认61家省部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12438人,已全部完成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

  六、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一)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一是落实《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正向激励的意见》。确认2019年度84家市级、19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其中99家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享受列入信用“红名单”等正向激励政策,有力提升了基层单位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和创建质量。二是进一步推进思明区、湖里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湖里区以“智能+调解仲裁”的全新理念打造“湖里仲裁云”管理服务平台,先行先试在线调解劳动争议109件;思明区结合楼宇党建将“和谐劳动驿站”引入企业园区和商务楼宇,确定嘉禾良库文创园、龙山文创园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园区,着力建立完善源头治理预防、风险监测预警等11项机制。三是开展2020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指导13家培育企业达到用工管理依法规范、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和谐共赢理念融入企业文化等标准要求。

  (二)维护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稳定。一是形势调研。开展受国际疫情影响劳动关系形势、涉疫情裁员咨询和受理情况等调研分析工作,形成相应调研报告。二是特殊要约。开展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提质增效、和谐发展”为主题的集体协商“特别要约”行动,发出要约2186份,引导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特殊时期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劳动关系各方面的问题。三是政策指引。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疫情防控企业工时制度指引》《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关系调整与工资支付政策指引》《疫情期间鼓励支持歇业半歇业企业职工兼职意见》《2020年度二月份/三月份工资发放政策指引》等文件,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四是靠前指导。主动加入自贸区、人力资源协会等企业人事群,第一时间解答工资待遇、工时及假期管理等问题,指导100余家企业正确适用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和职工协商采取轮岗轮休和调整薪酬等方式共渡难关,稳定劳动关系。2020年共接受企业裁员咨询30余家,实行经济性裁员企业7家,涉及人数281人,均实现平稳过渡。

  (三)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研判。一是积极落实部、省关于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意见及劳动关系预警制度、挂钩帮扶制度、部门联动制度等工作方案,将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每月、每季度定期收集、研判并上报劳动关系形势及风险信息。二是研究建设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充分运用“建筑工程项目用工管理与农民工欠薪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建设成果,进一步拓宽企业样本和预警指标,在归集社会保险、就业失业、监察、仲裁等人社数据资源的基础上,与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电力、银行等部门协商达成相关数据交换意见,设定风险指标体系,创造性提出“建设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并被列为市经改组2020年拟重点突破改革事项,按计划完成系统方案设计、评审、申报等前期工作。2020年9月15日,新华社刊发题为《经济特区必须在营商环境上走前头》的文章,点赞了厦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探索实践。

  (四)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66户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件1787件,协调处理11380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612人次,处理工资纠纷案件补发金额2781万多元,涉及3308人,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1172万多元,涉及939人;违法欠薪案件数、涉及金额、涉及人数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三个下降”。清退童工11人;对24家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26.265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数14户;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涉及劳动者56人,涉及欠薪金额47.1564万元。全年在建工程创建“无欠薪项目部”492个,其中非政府投资工程113个。代表福建省接受国务院根治欠薪工作实地考核,省获全国第五名,创历史最好成绩。今年3月,支队被市委宣传部授予“厦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一是迎接国务院第十一督察组实地督察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组充分肯定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我市“建立共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心下沉基层大调解”等做法表示肯定。省治欠办将我市根治欠薪主动创稳,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成立一支党员突击队、建立一套工作指南、创建一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畅通一条维权渠道、研发一个预警系统)、“建立共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作为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在全省宣传推广。市政法委将我市根治欠薪探索开展的“劳动纠纷预警”、“推行基层调解”、“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党员先锋突击队”等项主动创稳工作举措,给予高度赞扬,作为典型经验在厦门市主动创稳工作简报专刊刊发。二是创建讨薪纠纷警情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建立市人社部门与市公安机关共同开展讨薪纠纷警情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涵盖“定期通报机制、互联共享机制、联动处置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等四个方面,及时掌握讨薪纠纷警情动态,准确处置讨薪纠纷警情隐患,有效化解讨薪纠纷警情风险,实现主动创稳。

  (五)加强调解仲裁工作。一是加强办案管理,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252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91%,调解成功率67.90%;仲裁立案1062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79%,仲裁结案1085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8.55%,调撤率为65.43%、终局裁决率为55.60%、结案率为92.68%,完成人社部、省人社厅对办案的业务考核指标。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因为疫情的原因而引发的争议案件复杂,处理难度大,截至2020年9月处理的涉疫情案件430件,涉及人数935人;确保派出庭和调解点建设目标的完成,这是我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绩效考核指标,为确保目标的完成,制定《2020年驻镇街劳动人事争议派出庭和调解点建设工作计划表》,加快建设进度,截至2020年底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强涉疫期间调处工作。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对案件的受理、开庭、延期、中止、服务方式作出规定。各区仲裁机构暂时中止案件审理,做好中止审理后当事人的劝导和调解工作;完成我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各区人社局贯彻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疫情解除之前,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电话接待、网上咨询服务、电话调解等不见面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服务。对原定于疫情期间开庭审理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减少案件积压情况 。加强仲裁调解,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开展调解,疫情期间发出《致全体仲裁员的一封信》,尽量促成双方调解;配合司法局完成《厦门市涉疫情劳动纠纷调解处置导则》、《涉疫情劳动争议预警及维护劳动关系操作指引》、《厦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中与我局职责有关的内容。加强与市中级法院裁审衔接,避免出现裁判不一的情况。三是推进基层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线下争议调解的作用,各区人社局发挥38个镇街调解组织的作用及积极宣传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平台,截至12月31日,共收到线上申请案件213件,调解率达44%,通过这种非接触即时受理、即时沟通的方式,让更多的争议止于未发、止于未诉,既让劳动者满意,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压力;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驻镇、街劳动人事争议派出庭或调解点建设的工作方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处理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通知》等,对各区劳动人事争议派出庭和调解点建设情况、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疫情期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企业争议预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指导 8次。四是加大法律服务宣传。收集和研究疫情期间产生的对企业和职工有广泛影响的争议案件,编写涉疫案例分析,在“厦门人社”微信“案例”栏目发布。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注重收集、研究、梳理人社部、人社厅颁布的应对疫情的大量政策性文件,对全市101名专职仲裁员、98名兼职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互联网+调解平台工作编写调解员培训教程,完成调解员培训186人次。六是大力提升智能化水平。湖里区自主研发的“仲裁云”系统,被确定为全省唯一“智慧仲裁”工作试点。依托系统,将预防、调解、仲裁三个程序融合开发,信息直接流转智能适配、全过程在线运行、程序节点智能提醒、文书全自动生成,系统融合智能辅助设备一键启动、语音识别转换文字、要素式审理辅助调查和金额核算等前沿技术,让办案人员专注厘清事实、分清责任、准确裁判。畅通线上服务,依托信息化建设,开展“云服务”,实现“仲裁云”提供调解仲裁机构适配导航、在线申请、在线调解、办案进度实时查看等在线服务事项15项 。

  (六)做好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工作。一是稳妥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梳理汇总全市及各区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回头看”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市属国有企业201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测算并发布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计发基数。二是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督促各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制定所监管企业的具体改革实施办法,审核通过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部门管理或托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部署开展2019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调研。三是部署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组织全市2200多家样本企业参加企业薪酬调查,选定填报质量较好的790户企业数据汇总上报人社部、1426户企业数据汇总上报省人社厅。四是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企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等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依据和参考。2020年共发布420个工种(职位)的工资价位,并对其中202个工种按不同专业(技术)等级发布相应的工资价位,基本涵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通用性、流动性较强的工种(职位);进一步丰富工资价位内容,新增分岗位等级、分企业注册类型、分企业规模、分学历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工资价位分位值由三分位(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细化至五分位(高位数、上四分位数、中位数、下四分位数和低位数),以适合不同企业的需求。企业人工成本构成情况也首次发布五分位值,各发布指标均按照行业、规模、企业注册类型进行细化分类。印制2200份工资价位手册寄送样本企业。

  七、法治建设

  (一)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局主要领导变更的实际,及时调整局法治人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政绩考核,并将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二是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专题讲座,邀请王桂英、张照东、罗施福等《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到我局授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积极组织局机关在编人员参加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98.67分。动员参加2020年度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和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三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对新出台的《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等11份文件按程序进行综合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梳理2020年即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提醒相关业务处室做好政策衔接工作。2020年度共清理文件266件次。四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未发现我局文件内容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按时完成月报及上一年度年报。五是继续做好法务工作。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件(含结转6件),办结33件,维持26件,申请人撤回终止4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2件;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1件(含结转15件),办结59件,其中胜诉50件,败诉1件,原告撤诉8件;进入二审案件38件,办结32件,其中胜诉29件,上诉人撤回上诉3件。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工作。自2020年8月1日我市明确行政首长出庭工作要求至今,在厦门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以我局为被告(被上诉人)的3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我局行政首长累计出庭20件,占开庭案件的60.6%。加强府院沟通,促进业务交流。六是常态化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0年度,共完成行政处理案件法制审核3件,行政处理案件听证1件,推动阳光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执法。七是配合做好行政协助等工作。2020年度,共协助外单位查询当事人社保参保信息,以及征地拆迁查询当事人人员编制信息等类型80项次。

  (二)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制定《关于印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厦人社办〔2020〕71号),统筹安排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报送工作。编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共信用目录》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行为(事项)清单》。落实“双公示”制度,向市公共信用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事项1118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在政务中推广信用报告的应用,在办理行政审批、发放政策补贴、科研项目申报等事项查询、使用信用报告8862次。探索信用报告代替信用证明有关工作,为360家企业出具劳动保障守法信用报告。三是推行信用承诺制,继续完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实施办法》,梳理《适用告知承诺审批的事项目录清单》、《适用容缺受理审批的事项目录清单》,制定信用承诺书模板,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承诺书35637份。四是开展2019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公益性信用评价工作,将A级守信红名单633家和C级严重失信黑名单23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平台,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五是推广信用产品的应用。实施技能人才落户政策将弄虚作假违规取得技能资格证书或虚假就业等情形骗取落户的,取消落户资格,将骗取落户的个人及违规代办的用人单位、中介机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实施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稳岗技能培训业务检查政策,打击未实质性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培训等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补贴的行为,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以及与之相关规定的措施进行惩戒。六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人社领域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班,为21家企业、32个人加强诚信知识宣传,对及时纠正失信行为3家用人单位开展信用修复,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撤下劳动保障C级严重失信黑名单的公示信息。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10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7家职业技能培训企业、16家劳务派遣企业开展跨处室(单位)专项检查;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查。对3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16家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规范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编制印发《2020年事中事后监管抽查计划》(厦人社办〔2020〕6号),涵盖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两大类,7个处室和4个事业单位的18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四是开展事中事后抽查。其中市场监管执法事项覆盖5601家,按比例抽查数588家企事业单位和1141名个人;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覆盖1702家,按比例抽查数为181家;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覆盖人数45318人,按比例抽查2271人。

  八、事业单位管理服务

  (一)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一是简化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事项,实现拟聘用人员审核权限下放、岗位聘任(解聘)审核权限下放、人员调动(接收)核准手续流程简化(含人事档案审核)和聘用制干部续聘审核手续停止办理。二是落实关心关爱援鄂医务人员相关政策,2020年已有19人通过援鄂医疗队编外医务人员简化招聘进入事业单位、109人符合条件并经主管局同意优先晋升岗位等级。三是提升人事管理水平。出台《关于明确我市机关(参公)单位编内工勤人员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环节工作指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文件汇编》,及时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断提升人事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四是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培训工作。2020年共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培训、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面试考务培训等5场培训,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五是配合完成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加强对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规划院、市施工图审查所等3家经营管理类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沟通指导工作。六是认真做好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职数使用与任免管理等业务审核工作。审核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426家、保留待遇等特殊聘任事项申请97批163人、机关工人技师聘任13批20人、领导职数使用与任免资格条件审核207批428人、人员整建制转移59家涉及1672人。七是按要求完成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共检查47家事业单位合计1778名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并将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需规范内容予以书面反馈。八是配合做好离岗创业、科技特派员等工作。

  (二)有序稳妥开展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一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并协调各区组织人社部门开展2020年我市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工作。共计116家单位推出256个岗位计划招聘282人(其中154个岗位计划招聘164人专门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经笔试、面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已有250名拟聘人员完成公示、207人办结调动(接收)手续。二是完成2019年秋季厦门市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面试工作,已有425名办结调动(接收)手续,完成拟招聘人数的99.77%(其余一名怀孕考生已完成公示)。三是圆满完成我市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相关工作。20名拟聘人员已全部办结调动(接收)手续,2020年10月全员到位。四是做好2020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定向招聘工作,先后两次共征集12个岗位拟聘12人,经笔试、面试,最终7名拟聘人员拟进入公示环节。五是做好日常自主招聘方案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指导审核工作。2020年共审核(备案)自主招聘简章37份,推出2391个岗位拟聘4960人。办理人员调动(接收)手续3177人,其中:按毕业生接收手续1596人;博士101人、硕士1183人、本科1860人;高级职称80人。六是做好福建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厦门考区笔试、面试考务工作,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厦门考区考务工作。

  (三)做好工资福利审核工作。一是参与制定以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等待遇保障工作的文件。牵头市卫健委、财政局做好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等工作,共计核定并发放5365万元,涉及24家医疗机构共计1900余名医务人员。二是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将“核增职务变动、核增岗位工资变动”等13项工资福利业务的审核权限下放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咨询指导,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管理、福利费使用。2020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26556人次。三是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统计、督导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水平。联合市文旅局、卫健委、财政局,核增厦门艺术学校、市急救中心绩效工资总量。四是开展“1+X”专项督查。2020年共检查41家单位,发现问题线索17条,移交16条。五是对全市事业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实施实发工资月统计填报制度。六是代市政府共草拟任免文件35份、议案2份,涉及领导干部86名。

  (四)做好评比表彰工作。一是完成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和省级表彰推荐工作。根据省《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荐厦门航空、厦大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单位被评为的“先进集体”,市公安局庄露霞副处长、厦大中山医院尹震宇副院长2 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厦航党委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65名个人、35个集体获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并组织全体代表赴榕参加表彰大会。二是联合做好2019年度2个市级表彰项目评选工作,指导各区开展好区级表彰项目(各1个)评选工作。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级表彰项目评出厦门市杰出人才80名、人才工作先进集体40家、先进个人20名;2019年度厦门市劳动模范和劳动工作先进集体市级表彰项目评出厦门市劳动模范100名、劳动工作先进集体40家。三是会同市对口办做好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候选对象、全国脱贫攻坚表彰人选推荐申报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扶贫办通知,会同市对口办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四是做好“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对象征集、审核、发放工作。经核实,我市共审核发放106人。五是配合做好国家级工作部门、省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人选推荐工作。

  九、内部建设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开展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牵头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2020年,共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24项次,其中增加4项,删除12项,调整8项。二是积极做好市政府下放审批服务事项落实工作。根据市审改办工作安排,做好12个事项的下放落实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不见面”业务办理。依申请事项100%进驻省网办事大厅,强化数据同源。149个事项网上申报率100%,依申请事项“一趟不用跑”占比66%。2020年,局审批服务窗口受理业务50.06万件,多次收到企业和群众的锦旗和感谢信。制定疫情期间社保经办服务工作预案,发布《关于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通告》,并在电视台、官网、微信等平台滚动发出“温馨提醒”,倡导群众通过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邮寄办、延迟办等多种“不见面办理”方式办理社保。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不见面办理”各项社保业务243.68万件。及时向社会明确疫情期间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情形。社保待遇申办手续可延迟办理,在疫情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按规定申办并予以补发待遇。不暂停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社保待遇发放,已经暂停的,采取电话核实、视频认证予以恢复。四是推进“强区放权”,做好审批服务下放工作。五是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参与人社部阅慧APP在线学习答题,市级参加答题人数439人,我市学习和答题成绩居全省首位;组织参加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省赛,我市参赛选手荣获团体三等奖、“全省人社知识通”、“岗位练兵明星”等奖项。六是开展“人社快办”行动,整合关联事项“一件事”套餐10项,快办事项,21项。截至年底,10个“打包一件事”已全部上线,完成21个事项的“提速办”。2020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中心共受理业务543.05万件,其中即时办结量达到530.96万件,即时办结率97.77%。七是不断完善12333服务。12333咨询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居家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为市民提供不间断的服务。12333全年共受理市民咨询电话353.82万人次,平均每日受理9667人次,其中人工服务受理131.25万人次,市民留言回拨5.38万人次,办理社会保障卡电话挂失业务7566人次;人工服务受理咨询中,综合方面的咨询占了总咨询量的45.37%、社保和医保方面的咨询占了总咨询量的44.58%,其他咨询较多的有落户政策、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完成局网站“12333专栏”在线咨询回复1.90万条,网站和微信智能咨询回复60.10万条。

  (二)加强财务管理。一是推进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执行各类财会管理规定,有效合理合规使用部门预算,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人才住房补贴及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各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职业能力培养经费”、“人才开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10个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加强内控和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财会管理规定,严格把控"三公"经费使用,保障人社重点业务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5万元,同比下降62.7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42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6.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67万元,同比增加11.71%。

  (三)统筹规划全局信息化工作。一是升级完善局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包括人社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平台、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服务总线及数据共享协同平台,全面推进人脸识别在业务系统、网厅、微信的应用以及在窗口、网厅、自助终端支持出入境证件识别及便利化应用。二是建设完善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全程网办事项20多项,接入全国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 i厦门、厦门“e政务”等。三是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打包一件事集成套餐系统、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对接,推动“一网通办”、“一趟不用跑”、“秒批秒办”、“人社服务快办”等工作。四是推进监管决策系统及信用系统对接建设。建成人社业务运行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积极探索预警机制,实现决策支持的科学化;推动人社审批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建设,实现信用承诺和容缺受理。五是加强系统运维和安全管理,保障人社信息系统稳定与信息数据安全。完成人社数据中心核心设备由自建机房迁移至运营商托管机房;提前完成银行线路对接调试及相关设备测试工作,保障市民卡(三代社保卡)正常发行;完成本年度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三级等保复评工作和相应安全防护的提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漏洞情况报告进行多次安全管理自查和整改工作;完成人社网络机房消防、UPS、精密空调、视频监控及数据库、存储、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相关设备日常运维巡检。

  (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抓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把集中学习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2020年召开党组会议25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98篇;将机关各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对象,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局领导、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发言31人次;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选定5个专题,开展6场专题研讨,局领导、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流发言18人次。二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制定《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下发《市人社局2020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业务、融入日常工作。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党组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好市委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8个方面、2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5条,完善有关制度机制8项;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下属4家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四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建立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加强党组对基层支部工作的指导,帮助党支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以高质量人社工作服务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为题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在所在支部和分管领域上党课;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对局系统2019年度工作突出的10个党支部、40名党员和“学习强国”年度积分排名前10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在古田干部学院举办机关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局系统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48人参训。五是深入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研讨108场、主题活动65场,查摆问题104个、提出整改措施122条,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争先进位、跳起摸高的昂扬锐气。六是组织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明确6方面21项创建标准,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中体现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七是扎实推进“爱心厦门”建设和“情暖人社”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爱心厦门”建设主题,做细做实“五大行动”“四项机制”,紧密结合人社部门职能,把“两项维权、三送帮扶、三心服务、三必慰问”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落实疫情防控任务。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对疫情期间督促指导协同企业用人单位开展防控、服务防控物资和防控用品生产企业用工需求、推进有序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8名突出个人及时通报表扬。二是开展干部选任工作。2020年共开展干部调整选任工作5批次,提拔干部141人次,其中提任领导职务44人(处级12人、科级32人),晋升职级97人次(一至四级调研员23人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74人次),极大地提高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推荐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根据2019年度考核情况,用好考核奖惩“标尺”,给予近三年考核优秀的7名公务员记三等功,给予133名符合定期奖励人员记嘉奖。对2019年度人力资源开发、主动创稳、产业企业服务、综合业务等专项工作表现突出的120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落实推荐招商引资、人才工作、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最美公务员、担当作为好干部等各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推荐9名干部、5家/次单位参评各项目评选表彰奖励。四是持续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采取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配合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组织干部集中收看专题辅导网络直播报告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及直播“云课堂”学习十期;坚持常态化举办业务课堂和政策讲坛,受疫情影响,2020年举办专题讲座7场。积极支持鼓励干部参加专业理论业务培训,组织13名干部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进修和任职培训班学习;大力支持干部参加上级人社部门及市有关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专题培训,落实干部参加乡村振兴、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岗位大练兵、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老干部工作业务、海洋发展等业务培训。五是进一步规范局属事业单位管理。简化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项,进一步加强对局属6家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管理,加强人事业务审核把关,协助6家单位调整完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做好人才中心、职鉴中心、技师学院三家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两批次,新招聘编内工作人员67人,承办日常岗位聘任、工资变动等人事事项。六是谋划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事业单位改革思路,收集了解15个副省级城市人社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研究下一步改革方向;协调市编办等有关部门,做好仲裁院机构改革前期谋划工作,积极推动职鉴中心、考试中心、人才中心三家单位调整理顺经费渠道问题。七是协调组织2019年度技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做好技师学院2019年度18位教师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八是助力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选派人社系统2批11名干部赴临夏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短期支援工作;落实对扶贫干部、援疆干部关心关爱和激励,有5批次人员前往临夏州开展业务工作并看望慰问挂职干部,做好援临、援疆家属重大节假日慰问工作,协调市委组织部对赴临夏州挂职干部1人、援疆挂职干部1人晋升四级调研员。九是用心用情服务离退休老干部。坚持在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慰问离休干部、5.12干部、副厅级退休干部,召开离退休干部2020年新春座谈会,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50名离退休干部参加会议;反馈我局离退休干部志愿者服务队情况,有25名退休干部参加;组织42名退休干部参加重阳节活动。为离退休老干部提供学习培训和活动保障,协调落实离退休人员生活福利待遇。十是抓实日常工作,落实从严管理。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年度年度考核,督促各处室做好平时工作纪实,试行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开展干部选任考察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工作专题调研、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暨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2019年度总体评价和满意度较好。按要求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自查有关工作。对局系统69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完成信息审核、录入、汇总和数据上报工作,随机抽调6人、重点抽查13人。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干部档案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

  (六)做好规划统计工作。一是做好我局“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配合市发改委、市委政研室等部门做好梳理形成《厦门市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市人社局部分)》以及就《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涉及人社部分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有序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做好每月《事业运行分析报告》,按市发改委、统计局要求报送每季度重点工作指标数据和统计公报等相关内容。

  (七)推进政策研究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市调研课题《厦门人力资源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关于推进厦门与金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实施方案》《厦门市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实施意见》,统筹协调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涉及我局的内容,反馈市发改委统稿,较好完成调研任务。二是完成部门重点课题《发挥比较优势加强厦台两地人力资源合作对策研究》并报市委政研室。三是牵头代拟我市《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市委已印发。四是开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实用政策法规汇编》汇编相关工作。

  (八)加强新闻宣传。截至2020年12月末,“厦门人社”微信订阅号共发布微信推文802篇,阅读量近390万人次,关注用户35.3万人;“厦门人社”今日头条号发布推文183条,阅读量近34万人次,关注用户4760人。共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上刊发报道602篇次,5次登上央视新闻节目,其中3月23日央视《经济半小时》对我市破解招工难进行了专题报道。落实局《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新闻通气会5场。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905条,新增《根治欠薪进行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就业救助》《改革专栏》等专题专栏。编辑66期《厦门人社信息》。向上级投稿48条。接收各类舆情报告120期,舆情线索数量832条。劳动力大厦户外大屏幕滚动发布宣传内容近700条。在《海西晨报》“社保有事我帮您”发布11篇社保业务经办和政策宣传专栏稿。完成惠民政策进社区宣讲活动110场,覆盖全市六个区、一百个社区,发放宣传册6000余册,并结合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工作任务,发放《市民卡申领和使用须知》5000余份。

  (九)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我局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1件,其中主办3件、分办2件、独办1件、协办15件;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3件,均为协办;承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54件(含市政协重点提案件4件、省政协提案1件),其中主办8件、独办3件、分办3件,会办39件,协办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强化回访反馈,对办理结果和工作进展与委员进行沟通反馈。

  (十)信访工作。2020年,我局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件10599件,其中来访1027件,来信、来电、网站及上级转办共9572件。信访件中,12345市政热线6900件,网上劳动纠纷投诉件2245件,来电92件,市信访局335件(其中,国家信访局56件;省信访局6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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