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1-01-2021-051 主题分类 公开答复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函〔2021〕107号
生成日期 2021-04-23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1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1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3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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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B类

彭远珍代表:

  《关于解决企业用工难的建议》(第0212号)收悉。现将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针对解决用工难、加大跨省跨市招聘合作这项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针对“稳定租房价格,吸引更多的外来的工作人员”建议,我市住房局也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现将措施与成效回复如下:

  二、措施与成效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针对岁末年初我市企业用工缺口,主动对接、快速应对,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用工达产。

  (一)提前筹划,摸底春节后用工需求

  为了解企业春节后用工需求,研判企业用工形势,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后用工需求登记的通知》,1月20日至31日通过对公综合服务平台、短信推送、局门户网站、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知重点企业通过重点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申报节后用工需求信息,收集汇总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截止1月31日,全市共381家企业申报2021年春节后用工需求量27154人,申报需求200人以上的企业有32家,共计需求14245人,占全部需求的52.5%。3月1日针对需求较大的13家企业进行了电话回访服务。

  (二)实时跟踪,动态掌握企业返岗情况

  为了解农民工稳岗和返岗情况,我局协调各区在春节后开展快速调查,建立一周两报的快报制度。

  2月18日春节后第一天开工,调研企业223家,年前员工数198609人,年后员工数140958人,节后第一天返岗率70.97%,缺口数27504人。与2020年调研企业202家,年前员工数262276人,节后第一天返岗率26%,缺口数38864人相比,今年春节,企业员工响应全市疫情防控号召,大量员工“留厦过年”,节后开工返岗率较往年大幅提高,相比2020年增加了44.97个百分点。企业用工缺口也相对减少,相比2020年减少了11360人。2月23日企业员工返岗率达83.83%;2月25日返岗率达87.77%;3月15日返岗率达97.97%。

  (三)主动作为,劳务协作活动初见成效

  一是建设劳务输入基地,加强跨省劳务协作。在前期调研基础上,2021年1月11日至15日我局组织市区两级就业中心及厦门瑞华高科公司赴云南省楚雄州、文山州、红河州开展设立劳务输入基地工作,初步考核了楚雄金泰人力资源、云南圣源劳务、红河州尼龙门人力资源等14家劳务输入运营机构。通过宣传厦门良好的就业、生活环境及招工引才优惠政策,希望发挥当地人社部门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与用工企业大户的对接,鼓励更多的人到厦求职就业。

  二是组织企业外出招工,助力企业解决招工难。2月21日到25日,由我局李宗泽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及我市14家重点企业共23人,携带10950个就业岗位,前往贵州省毕节市、铜仁市,湖南省湘西州三地开展“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及劳务协作对接活动。期间,参加了毕节市、铜仁市松桃县、湘西州古丈县3场“春风行动”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人数458人,发放材料4680余份。同时与毕节市、铜仁市、湘西州人社部门领导举办3场座谈会,双方人社部门领导表达了积极合作的意愿,建立了联络沟通渠道,签定了《劳务输入基地合作协议》,建成毕节市、铜仁市、湘西州3个劳务输入基地。

  三是加强校企合作对接,拓宽劳务输入渠道。2月22日到26日,由我局副局长彭新良,同安区副区长张斌娜一行带领12家企业共18人,携带岗位3323个,前往云南省楚雄州开展现场招聘及劳务协作对接活动。参加了在禄丰市恐龙山镇、碧城镇、土官镇及昆明南坝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4场招聘会,达成意向人数146人,发放材料2600余份。同时我市参会人员深入到下辖的村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了解当地群众的就业意愿。本次活动期间还与楚雄州人社局、禄丰市人社局开展劳务协作对接洽谈。2月24日与楚雄技师学院开展校企合作洽谈,参观了实习车间和成果展示厅,在之前劳务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印象,为下一步的校企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2月25日在楚雄州人社局举办的全州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我市4家代表企业通过视频、图片等在线展示企业的各项优势,起到了良好推介效果。

  (四)贴心服务,助力企业稳岗稳就业

  春节后,我局与市总工会联手,采取“点对点”政府包车包机形式接送输送来厦人员。2月22日从云南省大姚县及南华县共计包车3辆输送人员120人;2月25日从云南省楚雄州包车1辆输送人员30人;2月26日从临夏州包机1架输送人员192人;2月27日从云南省楚雄州5个县的142名来厦务工人员包机输送至我市新凯复材有限公司和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

  (五)多措并举,有效推进员工租住房保障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着眼构建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近年来,以公共租赁房政策实施和住房租赁试点等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大租赁住房供给。2016年7月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以来,已开展87个批次面向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包括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由单位集体承租单间公寓、一房型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已解决1.6万名“新市民”职工的居住问题。

  2019年,我市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试点任务目标,以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加大项目补贴力度、夯实市场主体基础、加强管理规范秩序为着力点,有力有效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截至目前,已培育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53家,累计征集项目108个,新增市场化租赁房源8.71万套(间),建筑面积329.65万平方米。

  一是在房源供给上给予优先保障。我市针对来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解决过渡性、阶段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不限户籍、不限收入、不限单身年龄、不限来厦时间,只需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由单位集体申请的方式承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并予以30%的租金优惠。优先保障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和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在厦无住房职工。

  二是在项目拓展上给予政策配套。我市正在积极抓紧制定非住宅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现已出台《厦门市商业办公项目变更为租赁住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工业(仓储)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落地,增加小户型、租金稳定的租赁住房供给,面向城市一线基础公共服务人群提供一定比例限定租期的房源。

  三是在资金保障上给予大力支持。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财政支持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领、审核操作细则》,对经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将原工业、仓储、商业、办公、酒店等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项目,城中村、城边村规模化品质改造提升中的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其他符合条件改建为租赁住房的项目,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400元给予补贴。每次申请补贴的总建筑面积(含公摊)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截至目前,在项目补贴方面,已完成4个批次12个项目补贴审核,补贴总额约18.1亿元,按进度拨付奖补资金14.8亿元,可新增房源13746套(间),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解决企业用工需求

  一是加强用工监测,及时研判企业需求变化。利用信息数据,加大监测范围,由每月监测500人以上用工企业需求情况改为半月一监测100人以上用工企业需求情况。

  二是落实稳岗举措,加大援企力度。兑现春节期间稳岗补贴及年度招工招才奖励。继续降低社保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于4月发放困难性企业稳岗返还约2.19亿元和春节留厦补贴0.46亿元。

  三是开发劳务基地,加强校企合作对接。增建扩建劳务输入基地,引导基地向我市输送劳动力,为我市重点企业持续用工提供稳定保障;加强与内地劳动力大省人社部门和重点职业技术院校联系对接,搭建政校企合作平台,拓展并稳定企业招聘渠道,引进更多更优技能人才。

  四是推进用工调剂,稳定在厦员工队伍。发挥企业实时用工平台模块作用,支持企业运用“企业用工调剂”机制共享员工,对与缺工企业自行协商、达成调剂合作1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双方企业每人250元的奖励,把来厦员工稳定在厦门。

  五是抓住“返城潮”机遇,吸纳农民工返岗来厦。利用农民工4月忙完农活重新择岗或因抗疫就地过年调整假期的返城打工高峰,加强宣传,推送信息,加大外出招聘力度,吸引更多农民工来厦就业,助力企业招工。

  (二)持续提供稳租期、稳租金的租赁住房

  一是主动对接,整合存量房源,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指导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安居集团协助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积极对接重点意向企业,整合存量房源,加快推进新批次,做好面向企业员工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二是打通渠道,推进房源转化,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相关规范文件。持续研究并推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允许商办类房屋、工业(仓储)厂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拓宽租赁住房的供给渠道,促进职住平衡。着眼于新市民居住需求,探索工业厂房(仓储)改建蓝领公寓、新市民公寓,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将自有资产、存量租赁住房盘活,向社会出租,有效增加房源供应。

  三是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为契机,加大小户型、低租金房源供给。以中央财政策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为牵引,突出三年内实现新增租赁房源不低于315万平方米(9.9万套/间)等房源筹集绩效目标,持续加大房源筹集供应、市场主体培育、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租赁市场监管,特别是针对新市民、新毕业大学生、城市基础服务人群等重点对象,从供给上加大小户型、低租金房源供应,不断优化房型、租金配比,加快构建租期稳定、租金可控、市场繁荣、监管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保障新市民等重点人群住有所居。

  四是建立住房租赁价格监管机制,加快完善租金监测体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数据采集。线上通过获取相关平台租赁数据,线下选取全市800个小区作为监测点,每月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形成租金分析报告,监测我市范围内各区域板块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变化,分析研判租金走势,建立房屋租金定期发布制度,同步构建租赁线上监测体系。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宗泽(局长)

  联 系 人:欧阳昌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

  联系电话:2087810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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