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1-01-2021-055 主题分类 公开答复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函〔2021〕114号
生成日期 2021-04-30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4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4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5-2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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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A类

黄继义代表:

  《关于引才育才,落实跨岛医疗发展战略的建议》(第014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人才是第一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我市重视各类人才培育和引进,营造良好人才环境,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提供人才支撑。

  二、措施与成效

  (一)构建完备的人才政策体系

  我市已建成较为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包括市级综合性人才计划(政策)、产业行业专属个性化人才计划(政策)、各区(园区)差异化人才计划(政策)。现行市级综合性人才计划(政策)主要包括厦门市“双百计划”“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人才政策18条”“人才政策45条”、柔性引才政策、人才安居政策等;各产业行业结合自身人才情况制定实施专属的个性化产业行业人才政策,目前已覆盖全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成电路、金融、航运、海洋经济、服务外包、文化产业、卫生医疗、教育、旅游等产业行业;岛外各区(园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灵活制定实施各自人才计划(政策),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如海沧区“海纳百川”人才计划、集美区“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同安区“银城113”人才计划、翔安区“群英领翔”人才计划等。市级综合性、产业行业专属个性化及各区(园区)差异化的人才计划(政策)均有各自的人才认定标准。

  (二)实施差异化岛外落户政策

  近年来,我市不断拓展引才渠道,线上线下同发力,推动市区联动引才、驱动企业优势招才、拉动产业抱团揽才,引才成效明显。2018年起全面放宽放开应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积极吸纳各类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厦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办理落户手续,并简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落户手续办理,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随迁不受年限限制。同时在落户政策上对岛外予以倾斜,例如放宽拟落户岛外专科学历毕业生及成熟人才的社保缴费年限要求,技能人才落户岛外无房产要求。

  (三)推进人才职称评价改革

  稳步推进职称改革创新,通过规范职称工作管理机制、完善职称公共服务方式,努力构建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更加科学、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取得一定实效,并对岛外基层卫生机构医护人员高级职称实行单列评审。截止2020年底,已累计评审通过基层副高271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不断优化工作机制,继续聚焦招才引才,为我市各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推动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领导署名:李宗泽(局长)

  联 系 人:张艺苗(人力人才资源开发处处长)

  联系电话:5360039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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